各村(农场):
根据高台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非洲猪瘟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高防指〔2020〕4号)精神和《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张牧医〔2020〕17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认真落实养殖场户监管工作责任,尽快整改反馈问题,全力保障我镇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农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防控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落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包村领导是该养殖场(户)包抓责任人,包村干部是主要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妇联主席、文书,社长是具体责任人,按照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的要求,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和消极厌战情绪,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包片、包场、包点监管责任,做到防控工作各个环节责任到人,严防死守,把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生猪产品供应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民生大事来抓,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防控措施压实到“最后一公里”,织密织牢非洲猪瘟防控网。
二、坚决靠实工作责任
根据高台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非洲猪瘟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高防指〔2020〕4号)精神,紧紧围绕高台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防控监管责任的通知》(高防指办[2019]27号)文件中关于“存栏1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户)由所在乡镇指派人员进行包抓,100-500头的由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指派专人负责包抓,500头以上的由县区农业农村局指派专人负责包抓”的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对辖区内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由镇村社三级干部实行“一对一”包抓监管,按照非洲猪瘟巡查登记表、非洲猪瘟防控分户包案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内容的相关要求,各村(农场)要严格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工作无死角。
三、抓紧抓实防控措施
各村(农场)要切实落实重点区域一日两消毒制度,监督各养殖场(户)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及疫病防控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消毒池、消毒间等消毒设施,按规定及时更换消毒药品,指导养殖场(户)有效落实清洗消毒、隔离观察、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杜绝利用餐厨剩余物(包括自家产生的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和随意丢弃,不按规范处置病死猪等行为。
各村(农场)包抓责任人要监督“一对一”包抓养殖场(户)存栏数量,落实“凭检疫票入栏,申报检疫出栏”制度,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日报告制度,包村干部每天下午3点前向包抓领导汇报当日防控情况,并及时与畜牧站联系人报告情况,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