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黎镇2022年强农惠农补贴发放公示
(第一季度)
一、民政
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3月)
发放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18元,差额按实际发放。
发放金额:共计96348元,共计62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2.孤儿基本生活费(1-3月)
发放对象:在全镇符合孤儿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70元,差额按实际发放。
发放金额:11880元,共计3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3.特困精神病护理费(1-3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精神病人。
补助标准:半自理护理每人每月14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260元,全护理精神病人每人每月400元。
发放金额:8460元,共计11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4.城市低保(1-3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贴标准:全额补助每人每月673元,差额按实际发放。
发放金额:12486元,共计6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5.农村低保(1-3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助标准:一类对象,399元/月(4788元/年);二类对象,378元/月(4536元/年);三类对象90元/月(1080元/年;四类对象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573463元,共382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补贴(1-3月)
发放对象:在全镇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20元。
发放金额:7920元,共计2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7.临时救助
发放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急难型救助对象原则上划分为: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其他特殊困难等(县区政府认定的)。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子女接受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慢性病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支出型救助对象原则上划分为:慢性病治疗、就学、生活困难、其他特殊困难等(县区政府认定的)。
补助标准:
急难型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救助金额较小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500元以下(含500元)的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计算方法确定。对于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和适度提高救助额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原则上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临时救助金。
支出型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支出型救助对象条件的,临时救助标准按照城乡统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基本计算方法为: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就学类、生活困难类年度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慢性病治疗类单次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
发放金额:82316元,共计19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二、残联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3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残疾人110元/月;农村低保三四类家庭残疾人100元/月。
发放金额:28020元,共计95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3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智力、精神一二级,肢体、视力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二级,肢体视力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17700元,共计70人
发放日期:4月1日前发放
三、公益性岗位
1.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1-3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贴标准:500元/人/月
发放金额:15000元,共10人。
发放日期:2022年4月1日前发放
2.长期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3月)
发放对象:各村聘用的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主要从建档立卡户中选用。
补贴标准:500元/人/月
发放金额:9000元,共6人。
发放日期:2022年4月1日前发放
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县农商银行通过“一折通”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