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委会,各有关站所:
为切实解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根据《中共高台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惠民富民政策,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着力解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发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维护受灾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易发“微腐败”的重点领域,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一查到底、一改到底,决不能隐瞒迁就。
(二)坚持“即知即改”原则。在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即知即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按时限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深入宣传救助和整改工作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决策和处理全过程“公开透明”。
三、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和镇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对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主要任务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贯彻执行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管敷衍塞责的;
2.平台资金数据录入不全面,基础数据动态更新不及时,系统预审不实不细,核查整改平台疑似问题应付了事,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消极应付的;
3.对本系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指导不够,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组织实施、监督考核不到位的;
4.对审计、财政、巡察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
5.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的。
(二)政策落实不严格问题
1.落实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违反国家规定,违背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监督管理不严格,审批不严格,只拨款不监督,影响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的;
2.工作程序不合规,该享受的未享受、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该发放的未发放、少发放、迟发放的;
3.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超出标准和范围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资金的;
4.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
(三)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1.以争取资金等名义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在资金分配、审批等环节吃回扣、拿“红包”的;
2.挤占挪用惠民富民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的;
3.对评议、评审、审批等情况公布不到位,对资金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等情况公开不及时的;
4.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关键岗位相互制约控制机制不落实,会计、出纳等不相容岗位没有分设,银行支票和印鉴、资金支付审核岗密钥以及经办岗密钥没有实行分别管理的;
5.资金规范管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制度不落实或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的。
(四)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
1.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私分截留、套取骗取资金,以及滞留、闲置资金的;
2.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审批发放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收取“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的;
3.乱收费、多收费,以筹资筹劳等名义搭车收费,以及指定服务、强制消费的;
4.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层层重复召开会议,以文件落实整改、以批示代替检查,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迎评送检、填写表格等搞形式主义的;
5.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服务群众敷衍了事、意识淡薄、办事推拖、简单粗暴的。
(五)其他方面问题
巡视巡察反馈、审计指出、监督检查发现,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影响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等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其他突出问题。
五、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21年5月1日开始至2021年9月1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结束后,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细。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
突出围绕整改抓落实,要对照平台反映的问题,把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找准找实,抓住重点,精准发力;整治措施要有针对性,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管住长远。本次专项整治要充分运用平台,通过比对分析、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走访等方式,集中核查已发现问题(含已处理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对照方案所列任务逐项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即知即改;对违规违纪资金,足额追缴;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处置;对核查发现的不准确信息,与镇纪委衔接,修正平台基础数据。
(二)迎接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上对全镇问题梳理及整改落实、违规违纪资金收缴和问题线索移送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根据自查自纠和抽查情况,对突出问题采取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督办交办等方式,坚决查处、严查快办。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8月20日)
结合整治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突出问题,健全申报、审核、发放、公示、监管等工作机制,实现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透明化。
(四)回顾总结阶段(8月21日至9月15日)
认真汇总整治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整治结束后,系统总结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形成整治工作报告、汇总相关数据,于9月10日前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镇应急管理所要高度重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要通过专项整治,把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作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抓手,作为健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的有效方式,下大力气狠抓落实。
(二)完善平台数据。镇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登录平台,加强监管,及时回复社会关切的问题,坚决杜绝不管、失管、漏管现象发生。充分利用平台的数据比对、群众监督、统计分析等功能,及时补充、更新、完善平台数据,实时掌握各类基础数据和问题整改进度,切实发挥平台的监督效力。
(三)推动任务落实。要深入一线督促,切实抓好整治、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加强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查访,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进展不力的提醒约谈、督促整改,着力查纠整治重点不突出、重形式轻结果,核查疑似问题不认真、不细致,问题整改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私分截留、套取骗取资金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成因、修订完善制度、堵塞政策漏洞,不断建立健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附件:1.合黎镇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整治工作台账
合黎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