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委会:
按照《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河办发〔2021〕30号)《张掖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的通知》(张河办〔2021〕21号)《高台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的通知》(高河办〔2021〕19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尹弘和省长任振鹤在有关流域巡查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及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级河长及相关成员单位责任,决定开展我镇“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幸福河湖的本质要求,是“十四五”全县河湖保护治理的关键所在。以“小微边”河湖为重点,开展“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就是聚焦边远角落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树立底线思维,对基层责任再强化再靠实,深入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整治,着力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健康水生态、优美水环境。各村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目标、范围、内容和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全力推动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增强村级河湖长自觉履职意识,推动河长带头规范履职,深入组织开展河湖“四乱”及其他河湖问题排查,推动问题整治和河湖管护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层级负责制,逐级靠实责任;以“小微边”河湖为重点,出实招、重管理、严要求,做好问题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消除认识盲区、责任盲区、排查盲区、整治盲区,从根源上解决河湖乱象,将河湖“生态埋雷”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实现河畅水清岸整洁,共同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二)行动范围:本次行动以天然河湖为主,重点聚焦季节性河流、小河、小沟、小微水体、河流农村段及边远区域河湖等日常监管覆盖有限的区域,其他河湖(鱼塘)渠水体参照开展。
(三)主要内容:全面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河湖问题,特别是倾倒垃圾、直排污水、堆放杂物和危险废弃物、违法占河施工、非法畜禽养殖、非法采砂取土、修建阻洪建筑物等破坏水环境水生态、危害河道防汛安全、影响河湖面貌的各类问题。
二、行动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1年7月20日—11月30日)。各村要综合运用实地巡查和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重点河段库(鱼塘)渠、敏感水域和问题易发点位要加大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化管理,坚持边查边改、能改速改、应改尽改。对严重违法违规采砂、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违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限期落实整改。
(二)督导检查(2021年8月20日—11月30日)。省、市、县、镇河长办将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查检查,并适时对已整改销号问题进行抽查核验“回头看”,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工作进展缓慢的村,将依规严肃问责。
(三)行动总结备案(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要持续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对计划年内全面完成整改的问题,冲刺攻坚,确保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对于确需延期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方案经镇级河长或镇级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字同意后逐级上报县河长办备案。同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年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总结,与12月30日前及时报送完成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第4号省总河长令、第2号市总河长令、第2号县总河长令的有关安排部署,充分认识河湖乱象的严重性和问题整改的紧迫性,切实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坚决做到清存量、遏增量。
(二)建立问题台账,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各村要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同步上报镇河长办,对标对表逐一落实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报告申请销号。镇河长办负责对照相关职责,做好分办、督办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报送相应责任河长协调解决,按照要求挂牌督办,倒排工期落实问题整改。专项行动问题纳入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展统计,每月25日前上报“四乱”问题清单。
(三)完善工作机制,筑牢管护防线。建立完善的河湖“清四乱”日常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镇河长办将做好重大问题协调、监督考核、整改完成问题销号申报及抽查核验“回头看”等工作;各村要做好问题排查、台账建立、问题整改、违法行为追究、资料整理等工作。全镇各级河湖长要严格落实河湖巡查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履职尽责,切实推动“四乱”问题整治,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筑牢河湖管护防线。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活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增强群众保护河湖的意识,为河湖管理保护营造良好氛围。对重大河湖“四乱”问题、典型案例以及工作亮点,要广泛宣传报道,引导沿河群众追求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新风尚。
附件:1.村级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样式
2.合黎镇**村河湖“四乱”问题清单
合黎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
附件1:(村级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样式)
关于62**********等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镇河长办公室:
我村的62**********、62**********、62*********、62*******等***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问题编号:62*******,“******(问题描述)”
整改情况:简要描述责任单位、组织整改时间,同时定量、定性说明整治情况和整治结果。
2.问题编号:62*******,“******(问题描述)”
整改情况:简要描述责任单位、组织整改时间,同时定量、定性说明整治情况和整治结果。
(附整改落实情况)
***村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2 | ||||||||||||||||||
合黎镇XX村河湖“四乱”问题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序号 | 河流、河段(湖泊)名称 | 所在位置(县、镇、村) | 所在位置地理坐标 | 河长姓名及职务 | 问题类型(打√) | 问题描述(需定性、定量描述) | 问题发生时间(始建时间)年/月 | 问题整治情况 | ||||||||||
经度 | 纬度 | 县级 | 镇级 | 村级 | 乱占 | 乱采 | 乱堆 | 乱建 |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 秒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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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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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