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黑泉镇防汛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黑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黑泉镇防汛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规范防汛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洪水灾害事件,制定以下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高台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了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防汛的大局意识,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调度协调高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1.分组负责,协作配合原则。实行组长领导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灾区生产。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要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洪水灾害的紧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全镇灾害救助应急处置能力。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黑泉镇行政区域内局地暴雨洪水、中小河流洪水、水库溃坝洪水等洪水灾害发生的预防和应急救助工作。
二、洪水灾害分级及应急响应规范
(一)洪水灾害分级标准
根据汛情、险情和灾情程度,预警标准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一般(Ⅳ)四级,预警信号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1.水库防洪预警。最高为Ⅰ级,最低为Ⅲ级。
Ⅰ级防洪预警:中小型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洪水位,实测或预报上游河道来水仍在增加;或者中小型水库大坝突然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险情;或者中型水库所在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或者中型及重点小(一)(二)型水库或塘坝溃坝或者洼地所在区域出现7级以上大风。
Ⅱ级防洪预警:山谷水库和平原洼地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实测或预报上游河道来水仍在增加;或者重点小(一)(二)型水库突然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险情;或者重点小(一)(二)型水库所在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或者川区中小型洼地水库所在区域出现7级以上大风。
Ⅲ级防洪预警:山谷水库和平原洼地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实测或预报上游河道来水接近水库设计标准洪水;或者小型水库突然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险情;或者小型水库所在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或者洼地水库出现6级以上大风。
2.河流(农村河段)防洪预警。最高为Ⅱ级,最低为Ⅳ级。
Ⅱ级防洪预警:黑河、摆浪河等主要河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大洪水。
Ⅲ级防洪预警:黑河、摆浪河等主要河流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的较大洪水。
Ⅳ级防洪预警:黑河、摆浪河等主要河流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的一般洪水。
3.山洪灾害预警。最高为Ⅰ级,最低为Ⅳ级。
Ⅰ级防洪预警:发生局地暴雨洪水过程,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名以上群众正常生活。
Ⅱ级防洪预警:发生局地暴雨洪水过程,围困15~29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0~29人,或者影响500名以上、10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Ⅲ级防洪预警:发生局地暴雨洪水过程,围困 5~14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4~9人,或者影响200名以上、5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Ⅳ级防洪预警: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围困1~3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名以上、2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二)灾情报告要求
洪水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救灾指挥部和各工作组迅即集结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了解掌握震情、灾情等信息。镇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收集汇总整理各方面信息,形成《洪水灾情报告》,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应急响应流程
镇党委、政府根据汛情、灾情信息,迅即分析研判,立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发布防汛应急响应公告和应急响应流程。
根据应急响应等级,防汛应急响应流程具体包括灾情报告、靠前指挥、收集灾情、综合研判、派遣救援队伍、实施交通管制、开展医疗救治、评估灾情损失、监测和汛情研判、灾害风险排查、抢修生命线工程、安置受灾群众、新闻报道、加强应急值守、生产生活恢复等15项工作。
三、重点地质和洪水灾害区域
〈一〉危险区划分
1、新开村危险区:山水河弯道较多,水流湍急,降暴雨,山水河发大水,该区就会受到洪水的威胁。
2、九坝危险区:该村距离黑河较近,河床抬高,一旦发生暴雨,黑河河发大水,九坝村农田、村庄极易被淹没、冲毁。
3、金河湾危险区:金河湾养殖区位于合黎山,一旦发生暴雨,合黎山发大水,金河湾养殖园区农田、厂房极易被淹没、冲毁。
〈二〉安全区划分
1、新开村安全区:新开村委会附近,此地多为林地、草地和沙地,交通相对比较便利,做为新开村群众转移的安全区。
2、九坝村安全区:九坝四社附近,该处地势较高,做为九坝村群众转移的安全区。
3、金河湾安全区:避开金河湾洪水淹没区,人员向南转移到两岸地带。
四、应急机构和职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镇防汛应急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镇防汛救灾工作。镇防汛指挥部设双指挥长,党委主要领导负责镇级总指挥部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负责重灾区的前方指挥部工作。
指 挥 长:樊明凯 镇党委书记
赵自亮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王金兵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吉斐 镇党委副书记
陈文峰 镇纪委书记
车天武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张 鹏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陈秀娟 镇政府副镇长
蔺学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蔺瑞沁 镇党委委员、党建办公室主任
高文刚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怀德 黑泉司法所所长
孙维东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盛 龙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 军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韩 泽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杜万青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张文岩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英刚 黑泉派出所所长
张文哲 自然资源局黑泉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常铜 黑泉财政所所长
郑生国 黑泉镇畜牧站站长
庄 鹏 交警大队黑泉中队队长
李兴伟 黑泉卫生院院长
盛志伟 高台广电网络公司黑泉营业部主任
徐廷里 高台县农商银行黑泉支行行长
李三鹏 宣化供电所所长
常学尚 友联水管所所长
赵建祖 大湖湾水管所所长
王发英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常锦华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蔺 斌 镇人大办公室主任
牛世德 镇安监干事
镇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防汛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镇政府副镇长车天武同志兼任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修订和组织实施防汛预案,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县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建设和管理镇级应急抢险物资;督促和落实全镇防汛应急措施,做好全镇水毁防洪设施修复工作;对发生的重大灾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具体实施工作,承办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镇防汛救灾指挥部设立镇政府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其中镇政府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樊明凯同志为总指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现场指挥部由政府镇长赵自亮同志为总指挥,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汛情监测、交通运输及生命线抢修组、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社会治安维稳组等6个工作组。
(一)镇政府指挥部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樊明凯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金兵 镇人大主席
杨吉斐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赵倩雯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万志华 镇组织干事
杨雪娇 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主要职责:①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防汛工作;②收集汇总汛情、灾情和防汛等工作信息,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长;③上传下达工作指令,跟进落实指挥部确定事项;④加强与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联系,协调解决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⑤整理汇总交办防汛工作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镇和部门单位整改落实;⑥承办防汛指挥部有关会议、活动等,起草文电、领导讲话、信息简报、工作汇报、会议纪要等材料;⑦负责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抽调、志愿者队伍管理等工作。
2.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杨吉斐 镇党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蔺瑞沁 镇党委委员、党建办公室主任
成 员:方亚东 镇宣传干事
孙维童 镇宣传干事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防汛灾情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指导做好防汛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媒体有序参与宣传报道,做好现场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赵自亮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文峰 镇纪委书记
车天武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蔺学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杨怀德 黑泉司法所所长
孙维东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杜万青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张文岩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 军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韩 泽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发英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常锦华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蔺 斌 镇人大办公室主任
孟耀祖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专干
石建鑫 镇生态环保干事
张立翔 镇武装干事
夏 超 镇经济发展干事
王仲楷 镇组织干事
宋东升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王 凡:镇乡村振兴专干
张爱伟 黑泉司法所干事
潘 河 镇纪委专干
牛世德 镇安监专干
郭存辉 镇社保协管员
主要职责:制定实施防汛力量配置方案,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负责组织力量迅速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指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援;清理受灾地区现场,及时处置次生灾害;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等。同时,由纪委书记带队精准开展防汛救灾纪律作风监督执纪,对不听指挥、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肃问责;负责应急资金管理使用和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监督等。
2.汛情监测组
组 长:高文刚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常学尚 友联水管所所长
赵建祖 大湖湾水管所所长
成 员:陈梦娇 镇社会事务专干
张雯英 镇纪委专干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辖区内雨量站、气象站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的沟谷河道水位、流量、水库来洪量以及大坝的稳定性等与山洪灾害相关的资料,并把监测到的山洪灾害资料及时准确地上报信息组或直接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交通运输及生命线抢修组
组 长:蔺学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庄 鹏 交警大队黑泉中队队长
李三鹏 宣化供电所所长
盛志伟 高台广电网络公司黑泉营业部主任
成 员:张丽娇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万 静 镇经济发展干事
庄 玲 镇组织干事
陈 丹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维护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和供电、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积极协调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基本生活物资运输;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配合开展受灾群众和伤病员紧急转移;组织协调县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参加抢险救援。
工作流程:根据灾区道路设施受损情况,及时派出力量进行抢修。交警中队在必要路口增派警力,实施交通管制。
4.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生活保障组
组 长:张 鹏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盛 龙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哲 自然资源局黑泉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常铜 黑泉财政所所长
郑生国 黑泉镇畜牧站站长
成 员:王 芳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璐璐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静芳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专干
郭会娟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专干
张春雪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专干
于彩娟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专干
刘 欢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专干
谢文娟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专干
于雪婷 镇农经专干
李梦娇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主要职责:按照县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听从调度指挥,负责做好威胁区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要做到上门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5.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陈秀娟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李兴伟 黑泉卫生院院长
成 员:许长福 黑泉卫生院副院长
侯玲燕: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专干
蔺晓菲: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专干
罗 倩: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专干
盛珊珊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干事
高兴鹏 黑泉卫生院全科医生
舒燕飞 黑泉卫生院全科医生
关淑娟 黑泉卫生院办公室干事
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受灾地区饮用水源、食品等,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受灾地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协调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疫病防控。接到指挥部命令后,组建医疗救护队赶赴受灾地区,建立灾区临时医疗救治点,开展现场救治。根据伤者病情,分流重型病人进行重点救治。
6.社会治安维稳组
组 长:王英刚 黑泉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万斌 黑泉派出所民警
王 东 黑泉派出所民警
郑旭波 黑泉派出所民警
闫雪红: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干
郑钰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干兼司法专干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受灾地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有关重要场所的安全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
发生洪涝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由镇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防止次生灾害,如火灾、疫病等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急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搜集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员及时核查统计汇总灾情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三)紧急救援行动
1、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等部门进行抢修道路、设施和线路;
4、根据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灾后由乡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规定办理;
5、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或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办分别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四)处理好有关事务
根据灾情,镇政府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和指导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以乡政府名义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并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保持灾区社会稳定。
六、应急准备和应急职责
(一)按照汛期值班安排表的安排和要求,全镇工作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有较大灾情,须立即报告值班领导,镇值班室电话6711002。
(二)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与各村联络人(各村村主任)随时保持联系,由各村联络人员及时向本村村民作好防灾工作的宣传。
(三)全镇工作人员在汛期必须确保 24 小时通信畅通。如发生较大灾情需启动本应急预案时,由值班人员按照值班领导的指示通知全乡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灾害现场。
(四)全镇12个村的村委会、学校或本区域适宜安置群众的制高点设为紧急避难场所。
(五)灾情发生后,应当迅速做出反应,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分工,迅速展开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