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2025〕78号
黑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拨付草蓄产业奖励扶持政策资金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高台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3年奖励扶持政策第二部分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方面第四点草畜产业发展第一条相关规定,对当年从外县新购入母牛3头(含3头)以上的养殖农户,需要贷款的,每头贷款15000元,按照贷款当日LPR(市场报价利率)贴息3年,利率按照LPR(3.55%)+235个基点,即5.9%,农户自身按季负担清偿2.35%的利息;针对无贷款意愿的养殖户,每头补助1200元,从购入当年开始每年补助600元分2年兑付。2023年我镇结合县委1号文件,创新推出“金牛贷”产品,在推行“金牛贷”过程中,我镇2023年享受“金牛贷”新购母牛贴息贷款农户共19户,2023年贴息已兑付完毕,剩余两年按3.55%利率贴息金额共计121983.62元,至今未兑付;同时,无贷款意愿的养殖户3户从外县新购入母牛53头,2023年经验收合格,已兑付2023年补助款31800元,剩余31800元未兑付。为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畜牧产业扶持政策,保障农户权益,提高农户发展养殖的积极性,现特向贵局申请兑付贷款贴息及补助资金共计153783.62元。
妥否,请批示。
黑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