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2026〕16号
黑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高台县5万亩艾草种植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高台县5万亩艾草种植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随文上报,请审阅。
黑泉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高台县5万亩艾草种植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高台县5万亩艾草种植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黑泉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黑泉镇胭脂堡村、南华工业园区。
(四)项目产权说明:项目建成后,产权属于黑泉镇胭脂堡村等村集体所有。
(五)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从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
(六)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1.5万亩艾草种植为基础,构建“政府扶持+企业运营+农户参与”的产业化发展模式,打造集艾草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通过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和现代化加工设施,推动艾草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户稳定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
在高台县黑泉镇胭脂堡村建设1.5万亩艾草核心种植区及初加工区。初加工区内建设艾草初加工厂房6000m²及购置、安装艾草初加工生产线设备。建设原料及产品储存库房6000m²及购置、安装仓储设备。建设办公、生活用房1500m²。硬化场坪33000m²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在高台工业园区南华工业园建设精深加工区,由政府协调提供标准化厂房,企业负责投资核心设备、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重点生产高附加值艾草产品,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安装艾草精深加工生产线设备及仓储设备。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2500万元,申请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1.产品初加工区建设(常态化帮扶资金1000万元,企业自筹500万元)
建设标准化加工厂房6000m²,建设原料及成品储存仓库6000 m²,建设办公、生活用房1500m²,同步完成厂区内水电管网、消防设施、场地硬化及作业通道等基础配套工程。购置、安装艾草初加工全流程生产、仓储及作业配套设备,涵盖鲜草烘干、杂质筛,选、粉碎揉丝、艾绒分梳、定量包装等核心设备,完成设备运输、现场安装、调试校准及生产线路适配,形成年处理鲜艾草5万吨、年产艾绒280吨的标准化加工能力。
2.产品精深加工区建设(企业自筹2000万元)
由政府协调提供标准化厂房,企业负责投资核心设备、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重点生产高附加值艾草产品,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安装艾草精深加工生产线设备及仓储设备。
四、建设时限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5月)。镇政府组织相关村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完成选址、勘察、测绘、环评、稳评、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6年5月—2026年10月)。镇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办理开工许可,建设企业动工开展项目建设。镇、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做好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0月—2026年11月)。项目竣工后由镇政府按程序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形成验收报告,报县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复核并完成资金拨付。同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建立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并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五、建设要求
(一)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精准使用、专款专用,及时做好资金使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项目启动时,可预拨部分启动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预拨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补助资金的30%。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按进度付款拨付比例不超过项目补助资金的50%。项目竣工前,资金拨付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补助资金的80%。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二)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实施要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黑泉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项目下达后,按照项目建设的程序要求,及时完成项目设计、预算、批复、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控制执行项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或增减项目建设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按相关程序办理。
(三)公示公告要求。充分发挥好公告公示监督作用,衔接资金项目要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精准度、项目实施透明度、广大群众参与度,公开内容要及时有效、真实可靠,促进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规范。
(四)项目监理要求。项目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五)竣工验收要求。项目竣工后由镇政府按程序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形成验收报告,报县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复核。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确保项目质量合格。
(六)资料整理要求。一是项目资料应与项目建设同步收集,施工记录、施工照片等资料及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整理收集;二是分类清晰、命名规范。根据资料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资料涉及的文件等要规范命名;三是资料的字迹、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栏目完整,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种植环节:5万亩基地年产干草约1.2万吨(亩均240kg),按均价4元/斤计算,产值9600万元;农户亩均保底收入2000-4000元,总增收1-2亿元。年总产值3亿元,净利润6000-8000万元,带动就业300人,创造税收1500万元以上。
2.社会效益:项目通过“政府扶持+企业运营+农户参与”的模式,直接带动数千户农户参与种植(预计覆盖农户1000户以上),并提供种植、物流等就业岗位300个以上,同时通过土地流转租金、务工薪金、入股分红等多元收益分配机制,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预计薄弱村年增收30万元以上),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
3.生态效益:高台县现有农业以高耗水作物为主(玉米制种占比超60%),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艾草耐旱特性(亩均耗水仅为玉米的62.5%)可显著降低农业用水总量(预计全产业链节水120万方/年),同时其亩均产值(4000-6000元)高于玉米(约2000元),有助于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与农民收入。
七、联农带农
项目建成后,由企业进行运营管理,通过与头部药企(北京同仁堂、南京同仁堂、葵花药业、仁和药业)签订长期代工协议(保底收购价),项目从“先种后销”的传统模式转变为“订单驱动”的精准生产,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产品滞销问题,为农户与企业提供了稳定的收益预期,增强抗市场波动能力。
通过“政府扶持+企业运营+农户参与”的模式,直接带动数千户农户参与种植(预计覆盖农户1000户以上),并提供种植、物流等就业岗位300个以上,同时通过土地流转租金、务工薪金、入股分红等多元收益分配机制,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预计薄弱村年增收30万元以上)。
八、项目后续资产管护
项目建成后,常态化帮扶资金形成资产确权至黑泉镇胭脂堡等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以“租赁”的方式出租企业,由运营企业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收益率,带动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同时建立项目资产长效管护机制,明确镇政府、运营企业、村集体管护责任,对种植基地设施、加工厂房、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分类落实管护举措,做好日常检修、保养维护与台账登记。统筹产业收益、村集体经济收入落实管护经费,保障管护工作常态化开展。将资产管护成效与运营企业合作续约、村社工作考核挂钩,定期排查整改管护问题,确保项目资产完好、持续发挥效益,推动艾草产业长效稳定运营。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技术指导、项目监督、项目终验、绩效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镇、村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宣传启动、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资金拨付审核、项目验收、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项目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管理的标准规范,实行项目法人制和责任追究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及工程建设管理合同制。镇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工作协调与监督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技术、安全等措施,优化组织实施,精准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督查组深入项目施工现场,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施工企业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