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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城镇2019年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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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19-00007
文号
政发〔2019〕55号
关键词
责任单位;垃圾;环保;垃圾治理;整治;垃圾堆;督查;处理设施;治理;农村;罗城镇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罗城镇
生成日期
2019-04-17 17:00:00
是否有效

各村村委会,镇属机关各部门:

现将《罗城镇2019年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罗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


罗城镇2019年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全镇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顺利通过上级验收。根据《高台县全域无垃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拓展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乡厕所革命,管控农村重点污染源头问题,整治改造村容村貌,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抓重点、补短板,抓深化、建机制,集中攻坚与长效常态推进相结合,试点示范与全面落实相统筹,彰显效果,促进美丽罗城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9年,按照《高台县全域无垃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运行机制、价费机制和监管体系制度,初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服务实现全覆盖;各村在垃圾治理方面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高效的转运体系、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当年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填埋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陈年垃圾得到全面清理,新增垃圾得到规范处理,全镇无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视野之内(村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周围)无垃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历史传统、风俗习惯,进行量身定制式的绿化、美化、亮化,做到形神兼备。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在城乡合理规划配置垃圾箱(桶)、斗(池)、转运车、中转站、填埋场等设备场地,年内“户清扫、社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处理)”的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完善并高效运行。加快完成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确保6月底内建成并投入运营;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有需要的村新建或改建正规垃圾堆放点,彻底改变农村垃圾乱倒的现状。各村要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理台帐,当年城乡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填埋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站、各村)

2.全面完成陈年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各村要全面清理辖区内所有陈年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认真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日常巡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垃圾斗使用管理,新增垃圾得到规范处理,全镇无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达到视野之内无垃圾的要求。(责任单位:环保站、各村)

3.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各村要积极借鉴浙江金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制定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在全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9年底前,要积极推进农村垃圾“两次四分法(会烂、不会烂、可卖、不可卖)”分类收集处理,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配套建设后续处理设施,努力实现垃圾处理的源头减量。(责任单位:环保站、各村)

4.加强农村固废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加大排查力度,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环保站、各村)

(二)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推进相结合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和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程。2019年,农村集镇和楼房区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高效运行,确保排放达标,分散居住村落污水排放有效管控,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构建常态化运营处理机制,确保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好、有效益,全镇农村污水处理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责任单位:环保站、各村)

2.加强河湖水源管理。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湿地、沟渠管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面提升河道湖面沟渠管理水平,坚决依法整治河道沟渠“四乱”(乱载、乱采、乱倒、乱建)现象,加强河道排污监管,集中清除城乡河道沟渠内积存垃圾,确保河道顺畅、生态安全、整洁美观。(责任单位:水管所、环保站、各村)

3.整治以纳污坑塘为重点的农村黑臭水体。将纳污坑塘整治作为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首要任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一坑一策”的方式,对纳污坑塘进行科学系统修复,建立常期维护机制,确保纳污坑塘治理后污染不反弹,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环保站、相关各村)

(三)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

1.全面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9年完成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600户。(责任单位:环保站、各村)

2.加快村庄公共厕所改造和建设。各存要结合本村规划,通过改造原有旱厕或新建的方式,在村庄合理布局建设无害化公共厕所,全面改善农村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2019年建制村公厕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站、各村)

(四)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提高秸秆、尾菜、农膜回收利用。加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回收农村堆弃未利用秸秆,有效减轻农业环境污染。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60%以上。扶持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建设,全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达到81%以上。(责任单位:农技站、环保站、各村)

2.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养殖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督促养殖场签订环境卫生“三包”协议,确保养殖场周边干净整洁。加大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到2019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各村)

(五)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面貌

1.加大城乡风貌整治。村庄建设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重点示范村建设为切入点,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道路、水渠、电路、文化广场等硬件设施。全镇农村旧房改造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加大农村空置房的处置力度,持续改变农村面貌。(责任单位: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水管所、电管站、文化站、各村)

3.加大示范村环境建设。围绕景观打造、风貌改造、文化提升等,以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为重点,高标准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示范引领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各村)

4.加强道路环境整治。全面编制村社道路和入户道路建设规划,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通过贷款融资、财政投入、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建设自然村组道路,打通制约环境改善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建立卫生保洁作业机制,加强日常清扫保洁,重点整治道路周边乱搭、乱建、乱倒等“脏、乱、差”的问题,规范设立道路沿线户外广告宣传牌,清理建筑物立面、电线杆、房屋外墙、桥涵等处乱贴乱画乱涂的小广告、黑广告。(责任单位:镇农村公路管理所、环保站、各村)

5.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生态项目,以南部绿色通道、城乡主干道、渠系、村庄为重点,延伸绿化空间,提升绿化品味。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烧荒等违法行为,提高公益林、农田林网管护水平。大力开展“拆房插绿”和“见缝插绿”行动,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村庄周围、田头地埂开展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筑牢乡村振兴生态底色。(责任单位:林业站、环保站、各村)

6.推进农村改炉改炕。推广使用新型农村节能环保暖炕和火炉,综合整治城区及近郊农村火炉土炕,年内完成红山村、桥儿湾村改造任务。(责任单位:环保站、红山村、桥儿湾村)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1.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部门要按照《高台县全域无垃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系统谋划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紧盯工作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域无垃圾工作政策要求,使全域无垃圾行动深入人心、深入群众,提高群众对全域无垃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和文明素养,培养良好习惯,引领文明新风,鼓励群众参与垃圾治理,逐步实现由“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学校要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知识进课堂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教育带动作用,逐步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带动家庭、家庭推动社会的良好风气。同时,要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鞭策后进,查处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工作落实。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全域无垃圾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小学、各村)

2.深化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群众自治机制。教育引导居民发挥主体作用,制订城乡环境保护和崇尚文明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社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实现村庄环境自我管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管理使用好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各单位要以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办法和措施,做到集中整治有措施、长效管理有制度。大力推广和应用“门前三包”、“户清扫、社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处理)”等已经成熟的管护模式,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各村、镇属机关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村作为全域无垃圾治理责任主体,围绕总体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任务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包抓责任,集中力量、合力攻坚,绝不允许相互掣肘、影响工作,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考评。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罗城镇全域无垃圾工作督查和专项检查制度》要求,采取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本村、本行业督查力度、广度和频次;环保站要建立“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年终一考核”的督查考评机制,对督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倒逼责任落实;适时开展新闻媒体曝光行动,对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微信、钉钉等媒体设立专栏和曝光台,督促治理任务落实;对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扎实,治理成效不明显或未达到要求的责任单位严肃问责,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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