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高台2030”规划》,提高全体领导干部文明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形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良好风气,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根据高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高爱卫发[2019]4号)》安排,结合我镇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拒绝烟草、从我做起、保障健康、人人有责”的创建方针,在大力倡导控烟禁烟,增强领导干部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营造无烟环境,加强对本镇责任区吸烟人员的劝阻,减少公共场所“二手烟”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推动该镇控烟禁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创建目标
到2019年底,我镇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全体领导干部烟草危害知识知晓率达95%,达到无烟单位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罗城镇人民政府控烟奖惩制度》、《罗城镇人民政府控烟监督检查制度》、《罗城镇人民政府控烟制度》,将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内容,赋予一定分值,严格考核。
(二)完善控烟设施建设。按照县爱卫办的规范要求,在镇政府院内所内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含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梯间、电梯和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标识,取缔所有烟具;在院内外空地可摆放垃圾箱设置室外吸烟点各1处,并设置吸烟危害警示牌。
(三)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定期不定期播出控烟标语,采取通过摆放张贴烟草危害知识桌签;在大厅楼道醒目位置制作控烟知识版面;利用单位微信平台推送控烟知识等措施,普及控烟知识群众知晓率。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吸烟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吸烟的同志在做好自身戒烟的同时,也要做好他人的劝烟工作,不吸烟的同志要积极监督、帮助吸烟的同志做好戒烟工作,全体干部一致投入到控烟工作中去,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控烟网络。
(四)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各类公务活动中不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大力倡导机关吸烟的干部有计划的戒烟或减少吸烟,控制吸烟的场所,禁止在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的地方、办公场所吸烟,对外来人员的敬烟、吸烟行为婉言谢绝,同时动员他们早日戒烟,将吸烟的人群控制在最小程度。
(五)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全体干部要签订控烟承诺书,按照无烟单位标准及承诺书要求,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控烟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巡查、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并做好记录。在做好日常控烟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控烟标准的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在重点部位、重点场合开展重点督察,确保无抽烟行为发生,单位内部各个部位无烟头,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建成无烟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成立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无烟单位标准及控烟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施阶段。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巩固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制定和完善各项标志标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阶段。做好迎接无烟单位评估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推进实施。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无烟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控烟学习、调查研究、安排部署阶段工作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制定《罗城镇人民政府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作为加强机关环境建设、树立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无烟环境创建网络,及时总结创建经验,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检查,确保质量。加大对控烟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无视规矩纪律,影响全系统创建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在干部大会上作出检查,同时,取消该同志本年度精神文明、党建工作、宣传等方面的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罗城镇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罗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附件
罗城镇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丁尚义 罗城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武雪芳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许克坤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殷军德 镇司法所所长
张万礼 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涛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朱海波 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刘永华 镇安监站副站长
侯雪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洪星 镇社保中心专职副主任
段雅馨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刘素珺 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邵雁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王 芳 镇卫生计生办公室干事
杜雪芳 镇卫生计生办公室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计生办,许克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城镇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如因有工作调动调整的,此项工作继续有新负责该职责的同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