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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城镇委员会 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冬季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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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0-00018
文号
党委发〔2020〕139号
关键词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行动;生态环境;卫生;农村;农户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12-12 11:20:00
是否有效

各村党支部,各村村委会,镇属各机关单位:

《罗城镇冬季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罗城镇委员会   罗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

罗城镇冬季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农村视觉贫困和农村“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根据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验收工作组复验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从即日开始,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按照《高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以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以农村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立为重点,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工作措施,加快补齐短板,着力打造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坚持镇、村、社三级联动,以村社为主体,广泛发动群众,建立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针对村庄存在的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柴草杂物乱堆乱放、线缆和广告牌匾乱拉乱挂、房墙圈棚乱搭乱建、农户屋前乱堆乱放、农户庭院内外和后院脏乱差、农户房屋“视觉贫困”等问题,集中开展清理整治,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住房提升。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在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上下功夫,促进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三、攻坚任务

(一)清理农村“三堆”。广泛发动群众对村庄、庭院、道路、河道、田园及房前屋后的垃圾堆、柴草堆、粪土堆进行彻底清理。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以“两边一前一点”(公路边、河道边、房屋前、垃圾点)为整治重点,彻底清理高石公路和天合公路两边可视范围内的柴草。彻底清理河道两边及湿地范围内的垃圾。彻底清理整治生活及建筑垃圾堆积点、简易垃圾填埋点和零星散落垃圾。以粪污肥料化、农作物秸秆饲料化为主导模式,提高秸秆、粪污综合利用率。按照柴堆草垛下房出院的要求,彻底整治乱堆乱放现象,与农户院落分离、与居民点分离,做到规范堆放,有效利用,杜绝火灾隐患,提升村容村貌。对土堆和粪堆进行发酵堆肥还田,暂不还田的统一存放地点和治理标准。(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配合单位:罗城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罗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二)清理农业废弃物。全面清除道路沿线、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废旧农膜、农药瓶(袋)、蔬菜尾菜、病死畜禽、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有效回收、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春季集中揭膜、收膜关键时期,加大废旧地膜“以奖代补”“以旧换新”政策宣传,激发和调动群众捡拾交售的热情,组织回收企业应收尽收。紧盯蔬菜基地、农贸市场、专营门店,加强尾菜处理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为主导模式,大幅提升尾菜处理利用能力,严查随意乱堆尾菜、污染生产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继续落实农作物秸秆置换有机肥政策,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防造成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以村、社为单位,建立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点,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罗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按照清理拆除、修缮改造和保护并进的原则,结合全县空置房屋集中整治要求和省委第九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视觉贫困”的问题,对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摸底清查,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依法依规推进整治;对住建局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对长期无人居住或失去使用功能的闲置破旧房屋、残垣断壁等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建筑物,以及废弃遗弃的场圈、农业大棚、旧村址、旧学校等,依法进行拆除;对于已破旧,但位置合适且实际需要的建筑物,须尽快修缮完整。(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配合单位:罗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村)

(四)整治乱搭乱建。对不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批准擅自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修建大棚房、圈舍、房屋等各类建筑物,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和违规占道的私搭乱建临时构筑物、影响道路通行障碍物进行拆除,并对村庄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电杆、非法户外广告牌等进行清理。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依法加强管理,规范乡村建设秩序,做到无规划不建设。严格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农村闲置住宅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的基本原则,依法分类拆除农村闲置住宅,严控违章建设、违规用地,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面提升乡村建筑风貌,突出民俗特色、农家风貌、建筑风格、色彩管控,引导建设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农村住宅,做到一村一景,防止千村一面。(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配合单位:罗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村)

(五)整治乱挤乱占。通过大走访、大排查,把公共空间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入点,将农村公共空间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集体收入增收、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全面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等行为。严禁在建筑物以及房屋之间、空地、绿地等公共区域违法建房、私搭乱建;严禁在房前屋后擅自扩建、搭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严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出店经营;严禁在店面、门头搭建各类占道雨篷、伞等;严禁乱停乱放各类车辆,尤其要加大中心集镇商铺经营行为的规范力度,集中清理整治脏乱差和卫生死角,整顿乱摆摊点、乱设市场行为,确保中心集镇街道环境整洁、设施整齐、视野开阔。(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整治农户前庭后院。针对全镇农村普遍存在的前庭后院以及屋内卫生脏、乱、差问题,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大力推进拆违拆旧治乱,组织农户开展“前庭、屋内、后院环境大整治”清洁行动,对院内乱堆、乱放、乱扔垃圾和杂物进行集中整理。动员农户打扫屋内卫生、修缮破烂围墙、拆除废弃破旧棚圈、改建卫生厕所。结合“三清一改”工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畜牧养殖小区,有效解决人畜混居的现象,实现人畜分离的村居新面貌。对随意堆放的农机具、生活杂物、建筑材料、柴禾、燃煤等物品进行分类规范收置,摆放整齐。对拆旧拆危腾退出的空地,规划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美化后院环境。加大“美丽庭院”创建力度,实施“半小时工程”,发动广大家庭每天抽出半小时打扫庭院内外卫生、搞好家庭净化美化,实现房前、屋内、屋后干净整洁,杂物堆放整齐,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配合单位:罗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七)整治湿地环保问题。认真履行黑河湿地保护区监管职责,加强对湿地巡查管护,不断巩固扩大湿地整改成果。紧盯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祁连山专项督查反馈的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全面彻底完成生态环境问题现场整治任务,深入排查整治保护区外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环保督察反馈63个问题整改成果,各村要坚持好每月两次的环保点巡查工作,适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和动员群众对环保设施点的卫生进行拉网式清理整治,同时规范填写好巡查记录,做到“四有”,有检查、有记录、有影像、有资料,确保问题不反弹。(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配合单位:罗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八)整治水环境污染。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强化农村水环境治理。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格红线管理,及时发现、整改、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牵头单位:镇河长办;配合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九)整治大气污染。实行目标管理,网格化监管,严禁随意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败叶、农用废旧地膜、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对生活垃圾堆存点开展填埋、转运等集中治理和经常性巡查,防止自燃和人为点燃。对焚烧秸秆、垃圾及行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和制止,对屡教不改、抗拒执法、行为恶劣的依法严厉处罚,必要时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并在新闻媒体曝光。(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配合单位:罗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十)落实改厕工作。

严格按照全县“厕所革命”工作任务和建设标准完成今年201个农户厕所改造任务。在改厕工作工作落实中坚持好字当头、实字优先,确保改一户、成一户、四季都能用,针对市级抽查验收反馈的三格式化粪池安装不规范、质量不过关、群众思想成旧的弱项和短板,严格按照县、镇的指导和技术规范认真进行整改。把厕所卫生作为家庭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动员农户提高保洁意识、养成健康卫生的个人生活习惯,在厕所内配备纸篓、刷子、水桶等保洁器具,做到卫生厕所常用常保洁。(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配合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四、时间步骤

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2021年到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1日-11月05日)。各村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大力宣传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和村社公共地段环境卫生,形成美丽家园人人共建、优美环境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06日-12月10日)。全面启动“清洁村庄”创建行动,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农村“三堆”,积极动员群众捡拾四处散落的地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实现村内公共区域、河塘沟渠、田间地头干净整洁。按照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要求,以拆危拆旧治乱、整治农户后院为重点,加大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拆除力度,重点整治乱搭乱建、乱挤乱占行为,彻底改变农村老旧居民点的村容村貌,全面消除“视觉污染”和“视觉贫困”。

(二)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先由村两委通过逐户检查评比,确定农户环境卫生等级,并在农户家门上张贴卫生好、较好、一般、差。再由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负责村级逐户进行验收。镇上将成立专项督查组,指导推进攻坚行动,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将督查检查结果作为最后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村级验收结束后,镇上将对各村开展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1日-2月28日)。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依规建房、移风易俗、“红黑榜”长效机制,大力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广“民事民定、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评”模式,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建立监督问责的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镇领导包村、包村干部包社”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高位推动的工作格局。“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由镇生态环境办公室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围绕攻坚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推动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推动全镇“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有效实施。

(二)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懂易学的方式,开设专栏,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报道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日常保洁、健康卫生等知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和爱护环境的意识,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镇村两级要建立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卫生清洁日制度,发动机关干部、个体门店经营户和农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各村要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家庭妇女会等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掀起全民关心、自觉行动、全员参与的热潮。

(三)完善长效整治机制。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约束作用,组织和依靠群众搞好卫生保洁、设施管护和工作监管,让保护环境卫生成为群众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落实镇、村监管责任,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结合“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的运转,不断扩大覆盖面,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罗城镇冬季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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