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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农村清洁村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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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1-00051
文号
政府发〔2021〕42号
关键词
清洁行动;村庄;群众;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验收;民约;散养;农民群众;生活垃圾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罗城镇
生成日期
2021-08-30 11:32:11
是否有效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暨春季战役视频推进会精神和省、市委总体安排,进一步巩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推动全镇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有序进行全面扎实推进,结合全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狠抓“三清一改”为重点,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实现村内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实现收集处理,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进一步完善,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形成文明卫生、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2021年全镇创建1个“清洁村庄”下庄子村。

二、行动原则

(一)镇级牵头,上下协同。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级相关站所牵头负责,各村组织实施,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提高群众参与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群团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

(二)村为单位,群众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着手整治庭院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持村庄内部清洁,消除“脏乱差”现象。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村结合本村实际,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科学合理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创新机制、长效运行。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落实村民“门前三包”。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护机制同设计、同推进、同落实。

(五)教育引导,树立新风。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利用重要节假日农民返乡、省亲时节,加强返乡农民宣传,提倡整洁过节、文明祭祀的良好习惯。各村建立村规民约,发挥群众管理维护、主动监督的积极作用,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又要曝光不文明行为,倡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清理生活垃圾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抓住春节、清明、劳动节等节点,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各村负责督促农户每日对门前屋后开展一次小扫除,对从事农活等留下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监督指导各村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明确村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及时督促到岗履职。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清理村内塘沟

各村负责清理房屋阳沟杂物和房屋周边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沙等杂物沉积,每月1次;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沟池塘清淤疏浚,每年1次;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严格落实河(渠)长制,加强河道沿岸巡查力度,逐步实现河道渠系生态监管常态化。同时,在河道沿岸设立环保宣传牌,教育引导河道渠系沿岸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从自身做起,主动劝导、制止他人随意向河道、渠道倾倒垃圾等行为,防止水体污染,保障灌溉畅通,全面提升河道渠系管护水平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一是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管控工作。镇畜牧站对全镇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周一巡场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二是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猪牛羊等大牲畜要实施圈养,鸡鸭等小家禽要建设规范的圈笼,圈定放养范围,避免小家禽到院坝、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散养农户集粪池应加盖,粪污应得到有效处理不溢流,庭院无粪臭味、无粪污残留。散养户病死畜禽应按照相关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深埋等处理。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三是加强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各村建设1个以上规范废弃农膜回收网点,并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加大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文明卫生带来的好处和不良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引导农民算好健康账,增强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激发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把环境卫生纳入五星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等评选重要内容,发挥激励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健康卫生生活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以“群团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依托志愿服务队,动员广大农民群众,集中力量,广泛参与。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展示团员青年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风采,引导团组织、团员青年积极为创建行动贡献力量。

五、组织实施

(一)宣传教育发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教育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召开镇、村、社干部动员大会,利用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标语等载体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村庄清洁行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村庄清洁行动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二)党员干部带动。党员干部要亲自参与、率先垂范。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好头、作表率,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让自己家庭以及农村老家的干净整洁走在前面。镇村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沉到基层、进村入户,和群众打成一片,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让干净整洁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社会合力带动。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青年在家庭建设中的主导力量和在家庭环境卫生改善中的主角作用,争做改善家居环境的先行者、建设美丽庭院的带头者、家庭文明风尚的引领者。要让乡风文明和文明礼仪进课堂。各村要发挥乡贤能人、成功人士等社会贤达的积极作用,汇聚社会方方面面的正能量,形成乡风文明建设同频共振效应。

(四)典型示范促动。要坚持引导为主,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发现、培养、评选机制,通过创建干净整洁示范户、五星文明户等形式,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引导村民互看互比互学,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人人爱干净、讲文明的生活习惯,营造弘扬美德、崇尚文明的社会风气。

(五)农民自觉行动。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指导村建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规范居民行为,培育文明新风,通过群众自治对个人卫生、户容庭貌、公共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机制,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制定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各相关村制定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并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镇生态环境站。做好宣传教育发动,营造村庄清洁行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2021年5—9月)。各村对照实施方案,积极发动群众从农户居室前院后圈、居民点及村社公共地段具体抓起,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组织、人员、任务、工作”四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2021年10—11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村对照“清洁村庄”创建评估验收评分细则进行自查,加强整改落实。镇生态环境站要深入各村、社开展督促检查,全力攻坚破难,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村社人居环境有较大改观。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村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全部达到验收标准。

(四)考核验收(2021年12月1日—12月15日)。在各村自查验收的基础上,镇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各村创建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在镇上全面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接受市县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相关站所、各村抓落实,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执行责任。由镇生态环境站牵头抓总,镇畜牧站、镇妇联、镇团委等站所按职能各尽其责。各村主要负责人负主责,全面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导落实。全镇将各村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评估考核。各村在11月30日前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上报镇生态环境站,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指导重点任务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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