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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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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3-00036
文号
关键词
动物防疫;工作;重大动物疫病;   ;领导干部;畜牧兽医;职责;饲养;工作责任制;法律法规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2-21 11:36:46
是否有效

村、辖区内各农林场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使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动物防疫的密度和质量,不断增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包挂责任制,并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驻村督查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的动物防疫工作。

一、总体要求

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牵动千家万户;是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关系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大事;更是我们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的天职,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一工作中去。包挂领导和驻村人员,要坚定信心,明确目标职责,沉下去,狠抓落实。各村委会要集思广益,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全面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包挂期限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主要职责

(一)包挂领导职责。

    1.包挂领导对所包挂村的春秋两季动物集中防疫负全责。

2.协调各村委会及各村级防疫员和畜牧兽医工作站的关系,督促各村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落实动物防疫双轨责任制,全面完成动物防疫集中免疫工作。

3.及时掌握包挂各村动物防疫工作动态,解决和协调处理好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驻村技术人员职责。

1.全面掌握包驻各村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的进度、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包挂领导汇报,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2.跟随各村防疫工作队,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村、社、农户了解掌握农民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动物饲养情况和对动物防疫的重视程度。

3.抽查驻点镇三分之一的村,每村两个以上社不少于20户以上农户的家畜家禽的饲养状况、动物免疫状况和因病死亡畜禽的情况,作为季度动物防疫检查的年度动物防疫考核的参考依据。

附件:罗城镇领导干部及技术人员包挂动物防疫工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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