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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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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3-00056
文号
关键词
责任区;林草;林长制;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林长责任区;监督员;责任单位;公安民警;改革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罗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25 10:30:00
是否有效

罗城镇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林长制改革工作部署,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林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总结提升林长制工作经验,巩固扩大现有工作成果,将林长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根据《高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林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系统治理,围绕“林长制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实践,‘两山’理论实践创新,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等主题,盯牢“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创建工作,压紧压实镇村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创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机制

创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机制(即:创建“一长一林”【每个县级林长创建一处示范林】、健全“一林一档”【林长责任区对应的各类信息档案】、配齐“一林一技”【林长责任区对应的林草科技服务人员】、配强“一林一警”【林长责任区对应的公安民警】、配好“一林一员”【林长责任区对应的监督员】),实现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全覆盖,打通林长制“最后一公里”。

1.“一长一林”创建方案

配合县级林长孙健在本镇张家墩村创建一处示范林,县级林长负责协调和督促罗城镇辖区造林绿化、林草产业发展、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与发展等工作,组织解决辖区内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森林乡村创建工作,使村庄湿地、动植物资源等自然生态风貌得到有效保护。

镇级设立总林长,由镇党委和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镇级林长,由各村包村领导分别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林长,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林长。全镇共设立总林长2名,镇级林长16名,村级林长26名、副林长26名。全镇在天城村创建镇级总林长示范林1处,打造为“绿色产业发展”示范区。(详见附件1)

责任单位:张家墩村委会、天城村委会

责任人:县级林长、镇级总林长

2.“一林一档”创建方案

建立健全每个林长责任区对应的森草资源数据档案,落实林长责任区林、草、湿地资源全覆盖。全镇计划建立林长及资源信息档案14份,其中:镇级总林长信息档案1份,镇级和村级林长信息档案13份。林长责任区对应的林长及资源信息档案包含:林长责任区林长信息,林草湿沙管护员、林草科技员、公安民警、监督员信息,林长责任区域、林长职责、林长责任区资源概况等信息,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的服务责任机制。(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

责任人:镇级总林长、镇级林长、村级林长

3.“一林一技”创建方案

将全县林草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林长责任区技术服务中,每个林长责任区配齐相应的林草科技服务人员。我镇配林业科技服务人员2名,其中技术总负责人(高级职称以上)1名,责任分片落实到村,向社会公布林草科技服务人员信息,适时开展责任区域林草领域技术指导服务。(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人:镇级总林长、镇级林长、村级林长

4.“一林一警”创建方案

按照林长责任区划分警务责任区,每个林长责任区配齐相应的公安民警。全镇配林业正式在编公安民警3名,其中设民警总负责人1名,责任分片落实到村,向社会公布公安民警信息,适时打击责任区域各类破坏林草和野生动植 物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林草领域治安。实行首问责任制,并严格监督考核。(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罗城镇派出所

责任人:罗城镇派出所负责人、镇级总林长、镇级林长、村级林长

5. “一林一员”创建方案

按照林长责任区范围,在现有86名管护人员(护林员、义务护林员、草管员、湿地管护员)的基础上,每个林长责任区配齐相应的监督员,实行无缝对接全覆盖。全镇配镇级监督员1名(主要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配),每个村配村级监督员1名(主要从镇人大代表、村监委、乡贤、志愿者、爱林人士等人员中选配)。把监督责任落实到村,向社会公布监督员信息,监督员要适时对各级林长履职不到位和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监督反映。(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

责任人:镇级总林长、镇级林长、村级林长

三、工作要求

2023年4月镇政府下发创建实施方案和创建安排表(详见附件),创新创建任务全面落实落细。2023年4-11月,全面运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各项创新服务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和调度督导,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12月,对全镇各村创新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总结推广创新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林长制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责任单位是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创建的责任主体,镇级总林长和各村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快推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创建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二)健全推进机制。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分类分级指导,细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创建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各村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适时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典型,营造创新探索实践浓厚氛围,培育改革示范引领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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