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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2023年河湖长制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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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3-00075
文号
关键词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罗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7-28 14:59:53
是否有效

半年以来,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薄弱环节,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整治河湖库渠环境和水体污染问题,科学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全力推进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任务,建立了河湖统管、监管合一的一体化河湖长体制,着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河湖功能永续利用,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2023年度河湖长制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罗城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罗城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监督考核制度,指导村级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镇政府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对镇级河长协调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督导落实镇级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强化各村、各单位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及考核指标,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总体推进河渠管理保护工作。构建“党政并抓、上下共管,责任明确、权属清晰”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河长会议、巡查制度、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等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对位工作任务,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摸清河情,精准施策。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段一策及推行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原则,对所有河道进行了明确划界,全面摸清每一条河道的长度、灌溉面积等分布情况,将辖区范围内的黑河,马尾湖、后头湖、明塘湖、天城湖4座小型水库列入河长制名册,按要求统一对镇、村级河长公示牌39块进行更新,明确镇、村河长姓名、工作职责、工作目标、河流概况、举报电话等,着力从河道淤积、养殖排污、岸线保护、违章建筑、违规采砂、黑臭水体、非法围垦侵占水域等方面,找清每条河流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逐项建档,全部入账。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镇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微信平台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至目前,推送河长制微信信息6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册。

(四)强化监管,突出实效。为确保“河长”责任落实到位、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河长办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河道执法力度及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各村级“河长”日常巡河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每周一为固定巡河周,确保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不少于4次的巡河长效机制的有力落实。镇级河长办负责收集巡查记录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每次巡查有记录、有发现、有整改。同时,各村聘请草管员、林管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为义务巡河员,有效的增强了河渠管护力度形成了共防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目前,镇级巡河6余次,村级巡河264余次,巡查发现问题12个,共计清理水域垃圾、河岸垃圾6余吨,发现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五)提高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省市县总河长令,深入开展“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非法网箱养鱼,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开展河道采砂整治,恢复河湖库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恢复河湖库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六)明确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高台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巩固清洁村庄创建成果,实施农村“三清一改”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人居环境整治保洁制度,完成13个村村规民约修订上墙、配齐农村共管共享人员81名,“双管齐下”严控农村生活垃圾等污染源排放,逐步通过统一转运、集中填埋方式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在河道途径主要路口设置垃圾斗,有效杜绝了沿河群众乱倾倒垃圾、过路行人乱抛垃圾及偷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完善入河库渠排污管控机制,全面加强重要水功能区排污口监督管理,排查入河湖库渠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七)创新工作,强化网格监管。为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河长制浓厚氛围,切实发挥各村护林员、草管员日常巡护职能,镇党委、政府确定了15名护林员和54名草原管理员为义务护河员,根据区域划分,建立了义务护河工作网格台账。按照大村2名小村1名的原则,聘请了20名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监委会主任为河长制社会公共监督员,配合公安检察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监督范围和监督职权,切实发挥社会公共监督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延伸网格监管触角,强化各村社长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制定了社长责任划分网格图,建立了87个村级网格,形成了镇、村、社层层监管的工作网格。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未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时力投入,由于专项经费投入导致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三是巡查检查不到位,村、社干部责任的压实还不够。逐级向下传导压力还不够,个别村社干部存在懈怠情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河长制,增强责任担当、解决突出问题、凝聚强大合力,全力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河湖、生态管理保护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进一步狠抓问题整改,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对乱倒垃圾、侵占沟渠、破坏岸线、污染水源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基本解决河道、渠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实现辖区内河渠无大面积漂浮物,河渠岸线周边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三是健全完善河长巡查制度,明确河长巡查范围、内容、方式、频次和档案记录,突出对巡查出的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村级河长巡查工作。

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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