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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新村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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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3/2022-0021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骆驼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1-26 15:59:22
是否有效


为加强全村社会治安,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全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一、村庄安全

1.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对设施损坏者要按原价赔偿;

2.严禁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活动;

3.严禁乱砍滥伐林木;

4.严禁经营或参与黄、赌、毒;

5.严禁酒驾、醉驾,驾驶和乘坐“三无”车辆;

6.严禁村民在公路上打麦、晒粮;

7.严禁焚烧秸秆,严禁在林区使用明火。

二、村庄整洁

1.自觉做好室内和院落卫生,保持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2.生活污水不乱排,不向河道内、河岸边乱倒垃圾或乱扔病死畜禽;

3.不乱搭乱建,不得在家门口、道路边堆放废土、乱石、杂物;

4.家禽、牲畜要圈养,不得上街散养,病死禽畜要消毒后在不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地方深埋处理;

5.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涂乱画;

6.建房要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侵害四邻利益。

三、村庄文明

1.子女要尽赡养老人义务,父母要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义务,严禁家庭暴力和虐待老人、儿童现象发生;

2.村民要注重家风家教。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自身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子女。注重仁、义、礼、智、信、孝、善等好家风的传承;

3.村民要重信用、守承诺,说过的话、承诺的事说到做到,能按时偿还所欠他人财物;

4.要经常为群众办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自觉参与扶贫济困、助学助教、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5.倡导喜事新办、丧事从简新风尚,勤俭节约,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6.村民要勤劳致富,严禁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要争当富裕户,不当贫困户;

7.热爱科学,不搞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8.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按期缴纳各项费用;

9.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按时缴费。

四、惩戒措施

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村委会有权给予下列处分:

1.责令停止违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2.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3.不受理任何申请,不出具任何证明,不加盖公章,不加注意见;

4.不享受五保、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补助等待遇;

5.不安排文明户、示范户、先进个人等荣誉评选;

6.不向任何部门推荐优秀人选;

7.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移送治安管理和司法机关;

8.村民违反村规民约后能够积极履行义务,主动写出书面保证,经村支委会、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后,一年后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本村规民约由红新村村委会负责解释,经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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