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凡户籍在本村和长期在本村居住的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一、社会公德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崇德向善、保持正气,敢于同不良社会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3.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惹是生非、不打架斗殴。
4.尊老爱幼、扶弱助残,赡养父母、关爱儿童。
5.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关心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6.推进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禁止黄赌毒。
7.反对家族主义,不搞宗派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
8.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爱护村社公共设施。
9.服从村庄规划,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10.严禁损坏集体资产,侵害他人财产,损害他人利益。
二、移风易俗
1.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信邪教,发现邪教苗头或问题及时报告。
2.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3.尊老爱幼,赡养老人;夫妻和睦,反对家暴;团结邻里,互帮互助。
4.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婚事新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大摆宴席。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模式。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宴请规模不超过20桌。严禁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过度“闹婚”、大量燃放烟花鞭炮等不文明行为。丧事从俭。坚持厚养薄葬,做到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让老人安度晚年。人亡故后,在尊重民俗的情况下,一切从简,文明祭祀,简化丧礼程序,控制丧事规模,宴请规模不超过10桌。
5.举办红白喜事报红白理事会备案并听从倡导、接受监督。
6.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7.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8.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9.积极参与支持公益事业,对民心所向的决策,不得无事生非、从中阻挠。
10.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破坏、偷窃水利、交通、供电、通讯、卫生、健身等设备。
三、安全生产
1.加强消防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院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与学校配合对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6.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7.严禁在危险区域戏水玩耍。
8.举办宴席要按程序备案报告。
9.规范使用农机具,不得违规驾驶农用车辆机械。
四、环境卫生
1.每月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村集体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地段,农户各自负责自家区域。门前实行三包:做到污水不乱排;垃圾、杂物不乱扔;杂草、粪土不乱放。
2.保持渠道、阴沟清洁,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地膜和农田杂草等一切杂物倒入各大小渠道。
3.自觉维护村内绿化地段的树木,不乱砍滥伐树木,保持绿化地段无杂物、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树木生长旺盛,没有枯树枝,树木及时修剪。
4.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5.农户将各自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放到指定垃圾斗,不得在半途滴漏、抛洒,更不能倾倒在没有设置垃圾箱的地方。
6.村委会定期进行卫生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红黑榜”上公布。被评为“卫生差”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五、社会公德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4.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夫妻平等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禁止家庭暴力。
5.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6.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对违反上述村规民约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在推荐评先评优、落实有关救济救助等涉农政策时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