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一批”政策到底是什么?
“认定一批”,就是实事求是认定耕地属性,维护农民权益。
在历史流失耕地中,有些因过去种植了一些非粮食类作物,特别是浅根系、棚架类作物,耕作层并未被破坏,但作物种类变化导致其耕地属性未被明确。“认定一批”就是将这些耕作层良好、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地块,实事求是认定为耕地并进行严格保护,让群众明白“这块地就是耕地”“种了不白种”,有助于稳定粮食种植预期。
“恢复一批”,就是循序渐进恢复耕地功能,尊重群众意愿。
有些被用于种树种果种茶的耕地,集中连片、灌溉条件也不错,比较容易恢复耕地功能。对被纳入过渡期范围的地块,要结合农民意愿、产业发展和作物生长周期,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恢复耕种,严防简单砍树拔苗“一刀切”。比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历史流失耕地;再比如,坡度15度以下具备良好灌溉条件,有一定规模、恢复后可长期稳定耕种的历史流失耕地,近期内可以恢复粮食种植的,都可被纳入“恢复一批”范围。
“置换一批”,就是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尊重客观规律。
部分历史流失耕地质量较差,坡度较陡(比如,坡度25度以上),不具备灌排条件,确实不适宜恢复耕种。“置换一批”就是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园则园”的原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可以将流向园地、林地、坑塘等其他农用地且确实不适宜恢复的,有序退出耕地保护范围。同时,另选适宜作为耕地保护的地块进行置换,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耕地保护红线一定要守住,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三个一批”并非放松了耕地保护,而是在更富弹性、更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定期限内,采取更科学、更灵活、更合理的处置方式,有针对性地统筹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切实保障耕地数量充足、质量不降、布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