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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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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3/2021-00028
文号
骆政发〔2021〕28号
关键词
   ;行动   ;森林草原;治理;行动;防火;森林草原火灾
发布机构
高台县骆驼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4-26 11:38:19
是否有效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森指办发电〔2021〕8号)、《张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张掖市公安局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张森指办发电〔2021〕5号)和《高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高台县公安局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高森指办发〔2021〕5号)要求,现将我镇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undefined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及市、县安全防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坚持“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全力维护我镇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协同配合。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95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和《高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高台县公安局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村、各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火,筑牢防线。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生一起、严惩一起。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在全镇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提升广大群众法治观念,构筑全民思想防线。

(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严格落实《防火令》要求,深入总结经验,查找短板不足,改进工作方法,拓宽防火思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完善法规,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制度和法治保障。

三、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2021年4月16日—5月31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2021年9月20日—12月20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四、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1.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缺乏预防性措施,以简单过问代替过硬举措和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

2.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规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

3.野外吸烟。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主要是对入山人员加强教育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入山,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对在林区内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人员、矿山勘测、林调人员等,是否选择安全地点集中吸烟,并指定专人负责确定烟头熄灭后准予离开。

4.其它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

5.其它非生产性用火。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治理林区民居、村落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隐患问题。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其它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山入林的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查去冬今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使命担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安全是党和政府、相关行业部门、经营单位的神圣职责,要站在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扎实组织开展两个阶段的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二)逐级靠实责任。各村、各站所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三)聚焦重点发力。各村、各站所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四)把握特点规律。各村、各站所要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采取超常规手段切实管住、管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等民俗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务求治理实效。各村、各站所要强化过程控制,要力戒undefined,对隐患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的现象发生。镇应急管理所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强化警示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让广大群众知晓违规违法用火引起火灾的严重后果,切实起到强大震慑作用。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大力开展防火宣传引导,进一步拓展渠道,增强群众火患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护林护草防火成为自觉行为,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七)推进制度建设。各村、各站所要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管理,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

(八)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分别于2021年6月1日、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吕星星    联系电话:15309469797(钉钉同号)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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