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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城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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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3/2022-0016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骆驼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28 16:43:48
是否有效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高台县开展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高政办发〔202230)要求,结合骆驼城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以全镇自建房屋为重点,全面开展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对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原则,围绕防风险、查隐患、遏事故、保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紧密结合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开展,将校园周边、镇政府所在地、村委会所周边等各类经营性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建筑作为重点,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三、整治任务

(一)重点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

即日起,各村立即对本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或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特别是将自建房屋装修、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培训机构、养老机构、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通过摸排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实施房屋安全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撤离和转移房屋内所有人员,并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二)全面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1.严厉查处房屋建筑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既有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和工作信息台账。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积极上报联系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房屋建筑改建改装行为。改造既有房屋建筑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货梯井道,改变原有建筑疏散通道等结构,应当符合规划、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将闲置房屋建筑等非住宅改造为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法依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改造后的房屋建筑符合安全标准。

3.落实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人员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4.落实房屋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和站所监管责任。各村及各相关站所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行业领域内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推进辖区内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注重发挥镇村社干部及物业管理人员的作用,统筹建立房屋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房屋建筑安全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2022年5月7日至5月25日)

1.突出排查重点。各村要重点对利用自建房屋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养老服务、值班室等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摸底,认真摸清自建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名称、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房屋主要用途、房屋产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消防、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安全情况等,并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2.开展全面排查。各村及相关单位要以此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为契机,重点围绕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改变使用用途的房屋建筑,突出房屋建筑的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消防安全、供水供电安全等方面,对全既有老旧房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系统地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开展摸底排查,要全面彻查,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严格督导检查。根据县上统一安排,随时迎接县住建局和 各方面专业人员对我镇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集中整治(2022年5月8日至9月30日)

各村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方案。各村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按照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建筑分类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及时上报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

4.建立台账。镇、村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问题核实整改工作,对违法违规建设和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确保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会议、村社微信区等方式,广泛宣传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同时,要积极学习宣传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坚持分类施策。对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避险措施,科学制定临时性管控措施,直至整改验收达标后方可重新使用。

)严格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排查整治不重视、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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