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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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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3/2024-0005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骆驼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18 09:30:32
是否有效

各村村委会、辖区内各农林场: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有效防控各类动物疫病,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是最重要的基础免疫工作,各村、农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防疫工作安排,依照村级动物防疫员目标管理责任书,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别是抓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防疫监管和免疫工作。在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目标的同时,认真做好羊痘、羊梭菌性疫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保证其免疫密度和质量。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安排自2月27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安排自9月10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

二、严格按照高台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场常年按程序免疫。全面落实“月补免日制度”,每月定期对新补栏畜禽、漏免畜禽开展补免工作,使畜禽常年得到有效免疫抗体保护,保证防疫质量和防疫效果。各村将补免情况按时上报镇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站将补免情况按月报县疫控中心。

三、要加强防疫物资管理,严格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做好疫苗、免疫用具领取台帐,按要求做好疫苗的运输、储存、发放工作。

四、各村村委会、农林场要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好村级防疫员按时参加镇上组织的免疫技术培训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免疫时要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免疫时要做好自身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防疫员感染人畜共患病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五、各村级防疫员认真填写免疫档案,加强免疫档案工作。对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有详细、完整的记录,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如发生严重疫苗过敏反应、注射疫苗引起畜禽发病、死亡等情况时,要对死亡畜禽进行拍照(必须佩戴耳标)并及时上报镇畜牧兽医站,由畜牧站上报县疫控中心。

六、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工作。2024年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实行月报制度;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及各农场负责人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上报。

七、要加强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防疫工作跟踪制度,以查促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切实保证防疫质量。督查工作要结合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抽检的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

八、全镇集中免疫工作开始后,镇畜牧兽医站将派技术人员指导督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024年骆驼城镇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计划表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2024年骆驼城镇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计划表

行政村

计划天数/天

第一组

新联村

5

红新村

5

团结村

4

第二组

前进村

7

新建村

5

骆驼城村

7

第三组

建康村

7

果树村

4

永胜村

5

第四组

新民村

7

西滩村

6

生地湾农场

3

第五组

碱泉子村

6

酒花农场

3

水务局农场

3

河西局农场

4

小区

西滩养殖小区

4

新民养殖小区

4

各大型养殖场

明玉牧业

2

润丰羊业

3

吉兴农牧、呈兆养殖场

2

李永彪、王军、杜国江养殖场

3

万占军养殖场

2

青草湖养殖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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