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支持拓展现代
农业发展空间若干政策措施
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是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和建设农业强市的客观要求,是推动生产力迭代升级、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为深入拓展全市农业发展空间,发挥政策融合叠加效应,推进全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在全省走在前、作示范,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张掖调研讲话要求,牢固树立大食物观,落实耕地面积、用水总量、粮食种植面积三项刚性约束指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拓展农业发展六个空间【物理、技术、加工转化、农业资源价值衍生、市场化品牌化、深化改革】为重点,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市建设。
二、支持方式
建立全市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项目库,统筹财政衔接资金、设施农业奖补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盐碱地综合治理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同时市级财政设立支持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专项资金,对纳入全市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项目库示范作用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项目重点予以支持。优先支持交
通干道沿线、集镇周边、重要节点村庄周边的示范项目,以典型示
范带动全域提升。
三、支持措施
(一)拓展物理空间
1.新建设施农业。对高效开发利用非耕地资源发展高附加值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进行补助。新建种植业设施每座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 30%,每个合作社、家庭农场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 50万元,每个农业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 200万元;农户自建(或改造)的设施每座(生产面积1亩以上)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 30%,单个主体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 20万元。新建养殖棚舍面积 15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 100元,每个主体补助不超过 30万元。
2.改造老旧日光温室(养殖棚舍)。对建造年限 10年以上、出现局部或整体结构性损坏,当年完成改造提升,达到改造标准,验收合格并投入生产的日光温室、养殖棚舍进行补助。日光温室跨度须 8米以上,前屋面为钢架结构,配备棉帘、电动卷帘机、水肥一体化等设备,改造连片面积 30亩以上 50亩以下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 25元,改造连片面积 50亩及以上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 30元。养殖棚舍改造面积 15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 20元,每个主体补助不超过 10万元。
3.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开展智慧化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
田示范点建设,坚持重点打造、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对确定的
市级示范点,市级每个奖励 50万元。
(二)拓展技术空间
4.推进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在市级确定的有机农产品基地核心区域建设有机蔬菜基地。对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市级有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市级每个奖励 50万元。
5.抓好技术推广。加快现代农牧业适用品种的选育攻关、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强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等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先进农机、节水灌溉等新装备、新技术,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市级对当年新认证绿色食品的主体,每个产品奖励 2万元,每个主体最多奖励 6万元;对当年新认证有机产品的主体,每个产品奖励 3万元,每个主体最多奖励 9万元;对新申报成功的国家级、省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 10万元。
6.发展智慧农业。加强智慧农业设施装备和农业 5G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张掖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用地一张图管理系统、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 “智能温室管家”控制系统、智慧农机、智慧畜牧平台管理系统等智能管理终端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智慧畜牧业、智慧渔业。市级对新建或改造,达到智慧化标准的农(牧)场、数字化无人农业工厂(农场)、
智慧农机服务社进行奖励,每个奖励 20万元,对张掖市农业农村
大数据平台、用地一张图管理系统建设补助 400万元。
(三)拓展加工转化空间
7.支持农业经营主体。重点聚焦育苗育种、农畜产品产地初加工(含烘烤干、冷链设施等)、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等环节,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投资,推动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市级对由经营主体实施的农产品产地加工等项目进行支持,对新增营收 2000万元以上转规农产品加工企业,每个奖励 50万元。
(四)拓展农业资源价值衍生空间
8.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开发利用乡村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开展“产业聚集型、城乡融合型、 ‘路衍’经济型、景区依托型、传统古村、民俗文化型和创意创新型”特色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研学、田园观光、观光牧业、休闲渔庄、采摘垂钓、农事体验、休闲康养、民俗度假等乡村旅游,打造一批主题庄园、产业小镇,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对 2025年市上确定打造提升并通过验收的 30个乡村建设重点村,市级对每个村奖励 10万元,用于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项目。市级对新建的三产融合主题庄园每个奖励 30万元。
9.发展农业碳汇。挖掘农业资源的减排固碳功能,探索开展农业碳汇工作,重点以碳标签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碳标签监控体系,推进农产品碳标签认证,为农产品品牌赋能。对企业自主开展
农产品碳标签(碳足迹)认证的,市级对每个认证产品奖励 8万元。
(五)拓展市场化品牌化空间
10.强化品牌建设。以“甘味”品牌为引领,构建以“金张掖农优品”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农产品品牌发展格局。市级对当年入选“甘味”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一次性奖励 20万元;对当年入选“甘味”企业商标品牌的主体,一次性奖励 10万元。对在国家和省上组织参加的各类大型展会上斩获“金奖”或其他含金量较高的奖项,一次性给予获奖产品生产主体 3万元奖励。
11.拓宽市场渠道。全面构建“线上+线下”“展示+体验”相融合的品牌营销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自营平台、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等方式,运用直播带货网络销售新模式拓展市场。市级对销售额达到 3000-6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甘味”企业商标品牌主体,一次性分别奖励 5万元、10万元、20万元。
12.积极宣传推介。精心策划优质农产品“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全方位打造“金张掖农优品”宣传矩阵,持续扩大合作“朋友圈”,有效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2025年在大中消费城市策划开展“金张掖农优品”北京专场推介、走进大湾区、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张掖站)、张掖有机蔬菜进“两会”等 4场宣传推介系列活动,每场宣传活动市级安排宣传推介经费 50万元。对其他临时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宣传推介经费由市财政
统筹解决。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农业展会和展示展销等活动,对参
加各类展会,参展积极性高、组织产品丰富、宣传推介效果好的
企业,按照省外、省内、市内不同区域进行奖补,每参加一场活
动一次性分别给予 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对积极参加
各类宣传推介活动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申报中央财政扶
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六)拓展农村改革空间
13.壮大村集体经济。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鼓励村集体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进行开发利用,由村集体统一发包或经营,发展休闲观光、民宿、农家乐等农旅产业,推进集体经济由一产主导向二三产业融合转变。支持村集体之间通过入股联合、项目开发、委托经营等方式实现“抱团合作”发展,做强壮大村集体经济。2025年确定土地二轮延包市级试点村 1个,市级补助 1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作业调查及档案资料费用;确定进城落户农户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市级试点村 2个(山区和川区各 1个),市级对每个村补助 10万元,重点支持土地承包权退出补偿。
14.深化村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引导村集体公司以企业法人开展招商合作,鼓励村集体公司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参与乡村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在产业开发、生产加工、项目承揽、农旅融合等方面寻求突破,持续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推广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对技术要求不高,能带动当
地群众充分参与建设的项目,由农村集体公司组织开展建设,最
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带动增加群众收入。对村集体经济组
织开展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重点支持新建仓储设施、机具购置
等环节,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紧盯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要配套设立支持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专项资金,市直有关部门要统筹用好各类涉农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工作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构建社会各界联动互补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宣传推广。要加力督促指导,对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成绩突出的县区,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