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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镇小海子村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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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9/2022-00069
文号
关键词
村民;民约;规约;村民委员会;国家法律;集体;法规;邻里关系;酒席;政策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南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南华镇
生成日期
2022-11-24 15:12:05
是否有效

南华镇小海子村村规民约

为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步伐,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体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设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村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全体村民(包括暂住居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

第二章 村民行为规范

第三条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

第四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五条 社会治安

(一)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三)严禁偷盗、敲诈集体、个人财物,严禁参与“黄赌毒”,严禁酒后、无照和超员驾驶机动车。

(四)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猪、牛、羊。

第六条 行为规范

(一)不损毁村机耕路、文化体育卫生设施等集体财物,禁止在集体和农户房屋外墙乱贴乱涂广告,严谨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或自我经营的林木。

(二)积极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社公共垃圾斗,死禽、死畜要作无害化处理,禁止私自倾倒地膜等生产是国内或垃圾。

(三)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扰乱正常社会秩序。

第七条 村风民俗

(一)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严格执行殡葬法规,倡导生态殡葬,严禁乱葬乱埋。 

(二)提倡红事简办,丧事从俭,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白事酒席不超过15桌,每桌不超过1000元,;喜事酒席不超过20桌,每桌不超过1000元。

(三)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公益事业和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扶老携幼。

第八条 环境卫生

(一)积极开展文明新村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各家各户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扔乱倒垃圾和渣土,做好垃圾分类;严禁畜禽粪便向道路、沟渠、河道直排。

(二)保持村容整洁和道路畅通,不准挤街占道,私搭乱建,不乱摆乱卖,乱停乱放。

(三)严格控制火种火苗,严禁在露天焚烧垃圾,严防火灾发生。

第九条 土地管理

(一)自觉保护耕地,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砂、取土等。

(二)建房应服从村庄总体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

第十条 邻里关系

(一)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二)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第十一条 婚姻家庭 

(一)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二)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保护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三)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爱护未成年人,必须保证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

第三章 对违反规约的处理

第十二条 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批评教育;赔礼道歉;写出悔过书;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条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及市县、乡镇、村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待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印发至本村各户和住本村的外来人员,报镇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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