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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村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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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9/2022-00089
文号
关键词
   ;民约;垃圾;农户;水域;河道;环境卫生;礼金;红白喜事;整治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南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南华镇
生成日期
2022-12-28 20:34:38
是否有效

明水村村规民约

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凡户籍在本村和长期在本村居住的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卖淫嫖娼,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遵守公序良俗、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5、严守农村治安巡逻制度,确保村社安全。

6、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  

7、发生矛盾纠纷找村委会调解,不得越级上访。

8、不当村霸不欺乡亲,人人参与扫黑除恶。

9、不得非法占地,不得非法开荒,不得违规建房。

10、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移风易俗

1、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信邪教,发现邪教,及时报告。

2、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3、尊老爱幼,赡养老人;夫妻和睦,反对家暴;团结邻里,互帮互助。

4、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婚事新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大摆宴席。仪式从简,一天办完,车队规模不得超过10辆,开支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酒席30桌以内,直系亲属礼金不超过500元,亲朋好友礼金不超过200元。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模式。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严禁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过度“闹婚”、大量燃放烟花鞭炮等不文明行为。丧事从俭。坚持厚养薄葬,做到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让老人安度晚年。人亡故后,在尊重民俗的情况下,一切从简,文明祭祀,简化丧礼程序,控制丧事规模,开支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酒席30桌以内,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天,直系亲属不超过500元,亲朋好友礼金不超过200元。

5.举办红白喜事报红白理事会备案并听从倡导、接受监督。

     6、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7、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8、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9.积极参与支持公益事业,对民心所向的决策,不得无事生非、从中阻挠。

10.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破坏、偷窃水利、交通、供电、通讯、卫生、健身等设备。 

三、安全生产

1.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乱倒炉灰、炕灰,以防引发火灾。

3.经常检查电线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柴草秸秆,确保每条消防通道畅通。

5.不得违规伐木,不得烧毁林木。 

6.禁止酒驾,骑摩托车戴头盔,三轮电动摩托车载人、电动车靠边行驶。

7.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8.严禁在危险区域戏水玩耍。

9.举办宴席要按程序备案报告。

10.规范使用农机具,不得违规驾驶农用车辆机械。

四、环境卫生

1.每月15日、30日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村集体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地段,农户各自负责自家区域。门前实行三包:做到污水不乱排;垃圾、杂物不乱扔;杂草、粪土不乱放。 

2、保持渠道、阴沟清洁,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地膜和农田杂草等一切杂物倒入各大小渠道。

3、自觉维护村内绿化地段的树木,不乱砍滥伐树木,保持绿化地段无杂物、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树木生长旺盛,没有枯树枝,树木及时修剪。

4、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5、农户将各自的生活垃圾打包后,放到指定垃圾斗,不得在半途滴漏、抛洒,更不能倾倒在没有设置垃圾箱的地方。

6、自家房前屋后由自己负责整治,若不主动整治者,则雇人整治打扫,所花费用由农户自己承担(雇佣费每人每天100元,从流转费中扣除)。

7、每月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时,公共路段全村每户都要参与整治,每户按自家地亩数每亩负担0.3个工份,如有不参与的农户。工份折合成人民币每天以100元的工价从农户流转费中扣除。

8、村委会定期进行卫生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红黑榜”上公布。被评为“卫生差”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五、社会公德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4、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夫妻平等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禁止家庭暴力。

  5、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6、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常,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外生育或超生。

  7、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六、河长制

本村所有村民都有保护水源地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水源地水质、破坏水源地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

2.禁止在河道水域内清洗储油或有毒污染物容器,严禁在河道水域内倾倒、堆放、掩埋、丢弃生活垃圾、农业垃圾、建筑物垃圾、畜禽类粪便及排放生产、生活污水等污染物;

3.禁止在河道水域内电、毒、炸鱼等破环水生态环境行为;在合法垂钓水域内垂钓时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扔弃;     4.禁止个人和集体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在河道水域管理范围内采(洗)沙;

5.禁止侵占河道水域,在河道内拦网养殖等,严禁在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采乱种;     6.人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美好家园。

七、奖惩机制

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本村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违反环境卫生规定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 50—500 元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5、在社召开社员大会时,必须全员参会,有事时需向社长请假,无故不到者以50元的标准予以处罚,从流转费中扣除。

6、凡违反规定者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本村的各种优惠待遇。

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本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

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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