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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镇2022年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公示 (2022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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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9/2022-00010
文号
关键词
残疾人;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贫困户;金额;家庭财产状况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南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南华镇
生成日期
2022-02-09 09:00:00
是否有效

一、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标准和数额

残疾人补贴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智力、精神一二级,肢体、视力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二级,肢体视力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每月11200元,共130人。

发放日期:1月13日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3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残疾人110元/月;农村低保三四类家庭残疾人100元/月

发放金额:每月20710元,共193人。

发放日期:1月13日

民政低保

3.农村低保(1-3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助标准:一类对象,399元/月(4788元/年);二类对象,378元/月(4536元/年);三类对象90元/月(1080元/年;四类对象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每月271572元,共397户924人。

发放日期:1月13日

4.城市低保(1-3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贴标准:全额补助每人每月724元;差额按实际发放。

发放金额:每月42357元,共43户81人。

发放日期:1月13日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3月)

发放对象:在全镇符合孤儿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20元

发放金额:每月10560元,共8人。

发放日期:1月13日

6.特困供养精神病护理费(1-3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精神病人。

补助标准:400元/每户

发放金额:每月4740元,共计20户。

发放日期:1月13日

7.农村分散特困供养金(1-3月)

发放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6216元/年,每月518元。

发放金额:每月39886元,共68户,77人。            

发放日期:1月17日.

8临时救助(1月)

发放对象: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

补助标准:支出型对象救助标准623元/人,最高救助6个月,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急难型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

发放金额:148人,发放金额232411元

发放日期:2022年1月18日

公益性岗位

9.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1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贴标准:500元/人/月

发放金额:8000元,共16户。

发放日期:2022年1月26日

10.长期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月)

发放对象:各村聘用的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主要从建档立卡户中选用。  

补贴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8000元,共16户。

发放日期:2022年1月26日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县农商银行通过“一折通”进行发放。

南华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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