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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镇2022年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公示(2022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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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9/2022-00022
文号
关键词
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补贴标准;残疾人;选聘;人员工资;补贴;失地农民;金额;救助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南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南华镇
生成日期
2022-04-05 09:20:00
是否有效

一、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标准和数额

(公益性岗位)

1.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转农村零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67人,共33500元。

发放日期:2022年1月28日。

2.扶贫办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2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贴标准:500元/人/月。

发放金额:8000元,共16户。

发放日期:2022年3月1日。

3.扶贫办长期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月)

发放对象:各村聘用的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主要从建档立卡户中选用。

补贴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6000元,共12户。

发放日期:2022年3月1日。

4.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月)

发放对象:由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中选用,用于社区(易地安置点)日常工作。

补助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每月2000元,共4人。

发放日期:2022年3月11日。

5.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转农村零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67人,共33500元。

发放日期:2022年2月21日。

6.人社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3月)

发放对象:由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中选用,用于社区(易地安置点)日常工作。

补助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每月1500元,共3人。

发放日期:近期。

7.扶贫办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3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贴标准:500元/人/月。

发放金额:8000元,共16户。

发放日期:近期。

8.扶贫办长期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3月)

发放对象:各村聘用的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主要从建档立卡户中选用。

补贴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6000元,共12户。

发放日期:近期。

(民政低保)

9.临时救助(1月第2批)

发放对象: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

补助标准:支出型对象救助标准623元/人/月,最高救助6个月,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急难型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

发放金额:74人,发放金额161910元。

发放日期:2022年1月25日。

10.农村低保(4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农村家庭。

补助标准:一类对象,399元/月(4788元/年);二类对象,378元/月(4536元/年);三类对象90元/月(1080元/年;四类对象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共计272513元,共396户926人。

发放日期:近期。

11.城市低保(4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贴标准:全额补助每人每月724元;差额按实际发放。

发放金额:共计42857元,共44户82人。

发放日期:近期。

1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4月)

发放对象:在全镇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20元。

发放金额:每月10560元,共8人。

发放日期:近期。

1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费(4月)

发放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补助标准:半自理140元/人/月;全护理260元/人/月;精神病人全护理400元/人/月。

发放金额:共计5000元,共计21人。

发放日期:近期。

14.农村分散特困供养金(4月)

发放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18元。

发放金额:共计40922元,共70户,79人。

发放日期:近期。

(残疾人补贴)

1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月)

发放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和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种)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每月11360元,共129人。

发放日期:近期。

1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月)

发放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脱贫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发放金额:每月20530元,共191人。

发放日期:近期。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县农商银行通过“一折通”进行发放。


南华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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