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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镇2026年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公示 (2026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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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9/2026-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南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南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1-27 10:37:14
是否有效

一、资金发放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

1.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脱贫监测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67人,共335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二)社会救助类资金

1.农村低保(1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农村家庭。

发放标准:一类577元/月(6924元/年);二类460元/月(5520元/年);三类90元/月(1080元/年);四类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共计345914元,共计501户985人。

发放日期:近期

2.城市低保(1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发放标准: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进行发放。

发放金额:共45198元,共计41户81人。

发放日期:近期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月)

发放对象: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9800元,共计7人。

发放日期:近期

4.孤儿生活费补贴(1月)

发放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作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400元,共计1人。

发放日期:近期

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费(1月)

发放对象: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半自理、全护理人员。

补助标准:半自理151元/人/月;全护理301元/人/月;精神病人全护理451元/人/月

发放金额:共计4967元,共计17人。

发放日期:近期

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月)

发放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750元。

发放金额:共计46500元,共计62人。

发放日期:近期

7.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月)

发放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910元。

发放金额:共计910元,共计1人。

发放日期:近期

8.1月高龄补贴

发放对象:本户籍地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3550元,共计252人。

发放日期:近期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代理银行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南华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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