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发放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
1.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3、4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脱贫监测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三月发放67人,共33500元;
四月发放67人,共335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2.爱心助残员岗位补贴(1至4月)
发放日期:近期发放对象:从残疾户中选聘,主要用于残协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
补助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一月共计8000元,共16人;
二月共计8000元,共16人;
三月共计8000元,共16人;
四月共计8000元,共16人。
发放日期:近期
3.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4月)
发放对象:从脱贫监测户中选聘,主要用于爱心理发员和各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补助标准:500元/人/月
发放金额:共计12500元,共计25人。
发放日期:近期
(二)社会救助类资金其他补助资金
1.农村低保(4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农村家庭。
发放标准:一类577元/月(6924元/年);二类460元/月(5520元/年);三类90元/月(1080元/年);四类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共计327445元,共计493户936人。
发放日期:近期
2.城市低保(4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的家庭。
发放标准: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进行发放。
发放金额:共43396元,共计39户78人。
发放日期:近期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4月)
发放对象: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1200元,共计8人。
发放日期:近期
4.孤儿生活费补贴(4月)
发放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作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400元,共计1人。
发放日期:近期
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费(4月)
发放对象: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半自理、全护理人员。
补助标准:半自理151元/人/月;全护理301元/人/月;精神病人全护理451元/人/月。
发放金额:共计4967元,共计17人。
发放日期:近期
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月)
发放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5元。
发放金额:共计48000元,共计64人。
发放日期:近期
7.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月)
发放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910元。
发放金额:共计910元,共计1人。
发放日期:近期
8.高龄津贴(4月)
发放对象:80岁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4000元,共计262人。
发放日期:近期
9.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月)
发放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和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共计15820元,共计190人。
发放日期:近期
1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月)
发放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脱贫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6080元,共计242人。
发放日期:近期
(三)其他补助资金
1.临时救助(3月)
发放对象: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
补助标准:支出型对象救助标准623元/人/月,最高救助6个月,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急难型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67900元,共计31人。
发放日期:近期
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发放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助标准:定额
发放金额:共计14340元,共计5户。
发放日期:近期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
发放对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没有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补助标准:80元/人/月。
发放金额:共计393600元,共计410户。
发放日期:近期
4.第一季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补助
发放对象: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季度25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500元,共计1人。
发放日期:近期
5.育儿补贴补助
发放对象:户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补助标准:每孩每年3600元(每月3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2025年1月1日后出生:可连续申领3年,总计10800元。2025年1月1日前出生:按剩余月份折算金额申领。
发放金额:2023年出生婴幼儿共计211200元,共计104人;2024年出生婴幼儿共计417600元,共计116人;2025年出生婴幼儿共计284400元,共计79人;2026年出生婴幼儿共计57600元,共计16人。
发放日期:近期
6.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发放对象:本县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补助标准:15平方米/人,每平方米6.5元/月,按季度发放292.5元/季度。
发放金额:共计2925元,共计6人。
发放日期:近期
7.村干部工资报酬(4月)
发放对象:各村村干部
补助标准:2019年省级规定:村干部基本报酬最低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2020年中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
发放金额:发放48人,发放金额143892元。
发放日期:近期
8.生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4月)
发放对象:居住在生态脆弱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需要避险搬迁的农户
补助标准:100000元/户。
发放金额:发放30户,补助金额20000元/户,共计发放金额6000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9.第一季度现任村妇联主席报酬
发放对象:各村妇联主席
发放标准: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
发放金额:共16人,共计432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10.第一季度村社团支部书记报酬
发放对象:各村社团支部书记
补助标准:定额
发放金额:16户,发放金额240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南华财政管理事务中心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代理银行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高台县财政局南华财政管理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