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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高台县南华镇2019年02月22日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对全镇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会同县安监部门在烟花爆竹领域集中开展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从严治标,着力治本,切实提升烟花爆竹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控制能力,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从根本上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行为,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秩序。

二、检查范围

镇域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个体。

三、检查内容

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和燃放各环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要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购销两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规范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一)仓储区域是否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二)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度;

(三)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四)是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是否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实行专柜存放、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经营;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独立,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七)销售单位网点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的规定,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落实情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零售)烟花爆竹产品。用于经营烟花爆竹的房屋应满足防火要求,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不准动用明火;不准使用可能产生明火的设备设施。

四、检查方式

镇上会同县安监部门采取明察和暗访、各村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镇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检查。

五、具体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月16-20日)。各村(社区)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做到有证和无证的经营户全覆盖。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零售店经营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专项检查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30日)。由镇安监站负责牵头,南华派出所、南华工商质监分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村(社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无证经营户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有证户经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镇上成立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刘发智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许   祥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公维孝  南华派出所所长

              程林军  县工商质监局南华分局局长            

              石永强  镇安监站副站长

              王    强  镇安监站干事            

              康    秦  镇安监站干事

(二)职责分工。镇安监站、南华派出所、南华工商质监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镇安监站负责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南华派出所负责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应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南华工商质监分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查处和取缔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镇安监站、南华派出所、南华工商质监分局等单位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此次检查。各村(社区)立即组成检查组,从即日起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商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坚决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力求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规范行为,及时汇总。各相关单位在督查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安全。对非法和违法经营的行为要及时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记录工作;对需要封存或保全的证据,要及时依法封存保全;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依法及时申请并采取措施。

(三)大力宣传,引导消费。要充分发挥新闻网络宣传作用,做好烟花爆竹专项督查检查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燃放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选择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安全燃放。


南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