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对全镇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会同县安监部门在烟花爆竹领域集中开展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从严治标,着力治本,切实提升烟花爆竹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控制能力,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从根本上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行为,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秩序。
二、检查范围
镇域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个体。
三、检查内容
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和燃放各环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要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购销两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规范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一)仓储区域是否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二)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度;
(三)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四)是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是否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实行专柜存放、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经营;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独立,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七)销售单位网点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的规定,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落实情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零售)烟花爆竹产品。用于经营烟花爆竹的房屋应满足防火要求,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不准动用明火;不准使用可能产生明火的设备设施。
四、检查方式
镇上会同县安监部门采取明察和暗访、各村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镇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检查。
五、具体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月16-20日)。各村(社区)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做到有证和无证的经营户全覆盖。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零售店经营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专项检查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30日)。由镇安监站负责牵头,南华派出所、南华工商质监分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村(社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无证经营户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有证户经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镇上成立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刘发智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许 祥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公维孝 南华派出所所长
程林军 县工商质监局南华分局局长
石永强 镇安监站副站长
王 强 镇安监站干事
康 秦 镇安监站干事
(二)职责分工。镇安监站、南华派出所、南华工商质监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镇安监站负责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南华派出所负责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应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南华工商质监分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查处和取缔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镇安监站、南华派出所、南华工商质监分局等单位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此次检查。各村(社区)立即组成检查组,从即日起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商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坚决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力求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规范行为,及时汇总。各相关单位在督查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安全。对非法和违法经营的行为要及时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记录工作;对需要封存或保全的证据,要及时依法封存保全;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依法及时申请并采取措施。
(三)大力宣传,引导消费。要充分发挥新闻网络宣传作用,做好烟花爆竹专项督查检查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燃放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选择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安全燃放。
南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