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已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南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2019年全镇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19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和应急准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态势,有效防范自然灾害,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理清职能职责,压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系列宣贯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镇党政办、应急管理所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 深化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高台县委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应急指挥组织架构,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落实。(镇党政办、应急管理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三) 完善单位监管责任。全面完成镇应急管理相关机构改革,厘清应急管理横向、纵向与各职能单位之间的关系,构建 “大应急”管理格局。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修订完善《南华镇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以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协同工作机制,重新梳理、明确机构改革后有关单位、站所安全监管及灾害防治职责,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镇党政办、安委会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按照“市县助推、行业主抓、企业落实”的要求,坚持典型引领、以点扩面,持续拓展和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活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应急管理所、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 优化监督考核机制。整合优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事项,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汛期、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期、国庆长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防范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早落小见效。(镇安委会、应急管理所和各有关单位负责)
(六) 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约谈和“回头看”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完善体制机制,构建高效完备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七) 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各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应急管理机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物资,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镇应急管理所牵头负责,三清渠水管所、林业站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八)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地震等自然灾害类和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全面推进应急预案精编化、手册化、专业化,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和有效性。(镇应急管理所牵头,国土所、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九) 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以消防救援队伍和民兵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队伍体系建设。建立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镇应急管理所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摸底调查,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镇党政办负责)
(十一)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灾难和防汛抗旱、地震等自然灾害,至少组织一次重大事故和灾害综合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镇应急管理所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二)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接处险情事故信息,准确研判、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确保应急制度、应急人员、应急车辆、应急装备、应急物资“五到位”。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和协调联动机制,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全力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镇应急管理所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十三)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紧紧抓住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个“牛鼻子”,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四色电子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镇应急管理所会同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平安交通攻坚行动。继续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加大公路、街道、站场等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化农机、公路工程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提升全县交通安全保障能力。(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村公路管理所等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巡检会诊、企业整改落实”制度,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有关单位、站所分工负责)
(十六)抓好风险排查和危险性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镇域内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治、监控、防范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镇应急管理所、三清渠水管所、林业站、国土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率。(镇应急管理所、国土所、农技站、三清渠水管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强化执法监管,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
(十八)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持续组织开展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同类隐患重复发生、安全基础不牢靠企业的日常检查频次和力度,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九)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与派出所、法庭、镇纪委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镇纪委、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强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大力开展露天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地面生产生活设施改造和“五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镇应急管理所、国土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强化危化品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深入开展精细化工、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化工企业检维修等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三重一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推广岗位责任卡、应急处置卡、风险告知卡等先进安全管理经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镇应急管理所、农村公路管理所、派出所等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3.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集镇市场、居民住宅楼院、“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开展对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夹芯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治理。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深入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镇应急管理所、林业站、畜牧站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4.强化道路安全整治。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推进19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加大对高速铁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铁路道口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突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行车能力。(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应急管理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5.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以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房屋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加强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环节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以及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大幅下降,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镇应急管理所、交警中队、三清渠水管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6.强化工贸行业安全整治。深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工艺,坚决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确保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7.强化校园安全整治。开展校园防火、防盗、人身伤害等方面专项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事故教训,强化校园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危化品全过程管理,确保校园安全。(镇综治办、派出所、南华中学、应急管理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8.强化文旅行业安全整治。加强对大型文化活动、旅游景点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落实防火灾、踩踏预案情况检查,强化旅游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排查景区防护设施、特种设备隐患,保障游客人身安全。(镇文化站、派出所、交警中队、食药监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9.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推进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农机、电力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实施系统治理,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础
(二十一)大力推动基层建设。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保障重大事故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镇政府负责)
(二十二)深化安全防灾培训。把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行业从业人员、中小学教职员工和学生纳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培训范围。强化企业自主培训,加大企业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驾驶员、农机操作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和操作技能。(镇应急管理所、南华初中、食药监所等分工负责)
(二十三)增强全民防灾意识。发挥“两微一网”等宣传教育平台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 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提升全民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镇党政办、应急管理所、文化站、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