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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华镇委员会 南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镇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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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9/2025-00140
文号
党委发〔2025〕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南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南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9-29 19:56:37
是否有效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全镇防汛抗洪应急能力,有效应对极端暴雨和超标准洪水等灾害风险,依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T666-2024)和《甘肃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编制修订了《南华镇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中共南华镇委员会  南华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南华镇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规范防汛抗洪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洪水灾害事件,制定以下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高台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防汛抗洪的大局意识,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华镇行政区域内局地暴雨洪水、河渠沟道洪水、水库溃坝洪水等洪水灾害发生的预防和应急救助工作。

二、洪水灾害分级及应急响应规范

(一)洪水灾害分级标准

根据汛情、险情和灾情程度,预警标准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一般(Ⅳ)四级,预警信号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最高为Ⅰ级,最低为Ⅳ级。

    Ⅰ级防洪预警:发生局地暴雨洪水过程中,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名以上群众正常生活。

Ⅱ级防洪预警:发生局地暴雨洪水过程中,围困15~29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0~29人,或者影响500名以上、10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Ⅲ级防洪预警:发生局地暴雨洪水过程中,围困 5~14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4~9人,或者影响200名以上、5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Ⅳ级防洪预警: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围困1~3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名以上、2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二)灾情报告要求

洪水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抗洪救灾指挥部和各工作组迅速集结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汛情、灾情等信息。镇防汛抗洪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收集汇总整理各方面信息,形成《洪水灾情报告》,及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三)应急响应流程

镇党委、镇政府根据汛情、灾情信息,迅即分析研判,立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发布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公告和应急响应流程。

根据应急响应等级,防汛抗洪应急响应流程具体包括灾情报告、靠前指挥、收集灾情、综合研判、派遣救援队伍、实施交通管制、开展医疗救治、评估灾情损失、监测和汛情研判、灾害风险排查、抢修生命线工程、安置受灾群众、新闻报道、加强应急值守、生产生活恢复等15项工作。

三、重点地质和洪水灾害区域

(一)危险区划分

根据区域内历史山洪灾害发生的程度和范围,危险区东起明水村一社,西至成号村林场,区域内主要洪道及可能存在洪灾威胁的单位、村社如下:

九个泉危险区:九个泉流域若发生较大洪水,可能危及明水村、明永村、永进村、墩仁村、大庄村、南寨子村。九个泉流域若突降大雨,洪水进入小海子水库,如果水库水位急剧上涨,输水渠下泄不利,发生水库溃坝可能危及小海子村、墩仁村。

    石炭沟危险区:石炭沟流域若发生较大洪水,可能危及南苑社区、义和村、礼号村。

    木头沟危险区:木头沟流域若发生较大洪水,可能危及先锋村、胜利村、信号村、南岔村、成号村。

红山沟危险区:红山沟流域若发生较大洪水,可能危及成号村及胜利林场。

    (二)安全区划分

根据南华镇各村(社区)周边及境内历史洪水下泄路线,按照地势高低情况,确定以各村办公楼、村公寓楼、居民点以及邻近的较高滩地作为搬迁避让防灾安全区。

九个泉一旦发生山洪灾害,将对受威胁的明水等6个村的群众进行转移安置。具体转移路线为:明水、明永、永进村群众转移到明水河主干道路以南高铁以北涵洞之间的安全区;墩仁村5、6、7社群众转移到村委会办公楼和村公寓楼;南寨子村群众转移到村公寓楼;大庄村1、2社群众转移到3、4、5社居民点;水库一旦发生溃坝小海子村5、6、7社群众转移到小海子1、2、3、4社居民点及林场。

石炭沟一旦发生山洪灾害,将对受威胁的义和等3个村的群众进行转移安置。具体转移路线为:义和村1、2、3、5社群众转移到4、6、7、8、9社居民点;礼号村1社、村林场群众转移到礼号2社居民点及村公寓楼;南苑社区群众转移到镇政府或南华中学。

木头沟一旦发生山洪灾害,将对受威胁的先锋村等4个村群众进行转移安置。具体转移路线为:先锋村3社群众转移到2社居民点;胜利村群众转移到智号3社居民点;信号村8社群众转移到村公寓楼;南岔村6社、村林场群众转移到1、2、3社居民点。

红山沟一旦发生山洪灾害,将对受威胁的成号村2个社1个林场117户435人进行转移安置。具体转移路线为:成号村3、4社、村林场群众转移到村公寓楼。

四、应急机构和职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镇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镇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镇防汛抗洪指挥部设双指挥长,党委主要领导负责镇级总指挥部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受灾区的前方指挥部工作。

指 挥 长:关德财  镇党委书记

          张文东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陈兴鹏  镇人大主席

周国双  镇党委副书记

夏  红  镇纪委书记

茹建勋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车天武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白  敏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武  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  成  镇政府副镇长

范佳雪  镇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成    员:* * *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赵吉斌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邢宗勤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鹏  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栗一文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  刚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宋丽娟  南华司法所副所长

赵顺乾  三清渠水管所所长

王吉鹏  南华派出所所长

李春华  南华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建兵  南华法庭庭长

黄继刚  南华财政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万  军  南华中学校长

马兴平  南华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进兵  县交管大队南华中队队长

杨振华  南华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亚民  南华供电所所长

郑  禧  南华畜牧兽医站站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镇防汛抗洪救灾指挥部设立镇政府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其中镇政府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关德财同志为总指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和宣传报道组;现场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张文东同志为总指挥,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汛情监测组、交通运输及生命线抢修组、转移安置及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社会治安维稳组等6个工作组。

(一)镇政府指挥部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周国双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夏  红  镇纪委书记

茹建勋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范佳雪  镇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成  员:侯兴泽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

周斌帮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政府文书

郭  辉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梁清欢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干事

主要职责:①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防汛抗洪工作;②收集汇总发布汛情、灾情和防汛抗洪等工作信息;③上传下达工作指令,跟进落实指挥部确定事项;④加强与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联系,协调解决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防汛抗洪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⑤整理汇总交办防汛抗洪工作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村和单位整改落实;⑥承办防汛抗洪指挥部有关会议、活动等,起草文电、领导讲话、信息简报、工作汇报、会议纪要等材料;⑦负责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抽调、志愿者队伍管理等工作;⑧开展防汛抗洪救灾纪律作风监督执纪,对应急资金和救灾物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周国双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范佳雪  镇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成  员:赵文新  镇宣传报道组组长

申霄雅  镇宣传干事

主要职责:做好防汛抗洪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媒体有序参与宣传报道,做好现场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茹建勋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武  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马吉林  三清渠水管所副所长

栗一文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郭  辉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元鸿  镇党群服务中心干事

吴延龙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干事、司法所干事

周新友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干事、司法专干

张  杰  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夏长波  镇武装干事

闫自立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干事

丁  杰  镇纪检监察干事

孙  乾  镇统计专干

受灾村村社干部

主要职责:制定实施防汛抗洪力量配置方案,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负责组织力量迅速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指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援;清理受灾地区现场,及时处置次生灾害;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等。

2.汛情监测组

组  长:车天武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赵顺乾  三清渠水管所所长

成  员:徐占炜  三清渠水管所副所长

杨振华  南华自然资源所所长

冯国虎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辖区内雨量站、气象站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的沟谷河道水位、流量,水库来洪量以及防洪坝的稳定性等与山洪灾害相关的资料,并把监测到的山洪灾害资料及时准确上报综合协调组。

3.交通运输及生命线抢修组

组  长:王  成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邢宗勤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进兵  县交管大队南华中队队长

成  员:马吉林  三清渠水管所副所长

许立鹏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干事、司法专干

郑建刚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事、项目干事杨亚民  南华供电所所长

受灾村村社干部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维护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和供电、供水、通信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积极协调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基本生活物资运输;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配合开展受灾群众和伤病员紧急转移。

4.转移安置及生活保障组

组  长:陈兴鹏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  鹏  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刚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春华  南华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继刚  南华财政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陈有吉  镇四级主任科员

周斌帮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政府文书

刘  密  镇工会专职副主席

陈冰心  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爱娟  民政干事、残联干事

杨海晶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党群服务中心干事

受灾村村社干部

主要职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听从调度指挥,负责做好受威胁区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要做到上门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5.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白  敏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马兴平  南华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刘秀娟  南华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周欢欢  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干事

郑  禧  南华畜牧兽医站站长

受灾村村社干部

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受灾地区饮用水源、食品等,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受灾地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制定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疫病防控。

6.社会治安维稳组

组  长:周国双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吉斌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王吉鹏  南华派出所所长

        宋丽娟  南华司法所副所长

    成  员:吴延龙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干事、司法所干事

程  涛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干事、综治专干

张昭娟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干事、综治专干

受灾村村社干部

主要职责:加强受灾地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有关重要场所的安全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指挥部和各组人员调整由继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五、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

发生洪涝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由镇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秩序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等基本生活需求。预防灾区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灾情的搜集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员核查统计汇总灾情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三)紧急救援行动

1.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等部门进行抢修道路、设施和线路等工作;

4.救灾物资的运输、保管、发放、使用按相关规定办理,紧急状态下征用或采购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灾后由镇政府有关单位结算;

5.根据灾区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或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党群服务中心分别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六、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职责

(一)按照汛期值班要求,全镇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值班组做好值班记录,如有较大灾情,须立即报告镇主要领导。镇政府值班室电话6666802。

(二)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与各村(社区)联络人(支部书记)随时保持联系,由各村联络人员(支部书记)及时向本村村民做好防灾工作宣传。

(三)灾情发生后,应当迅速做出反应,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分工,迅速展开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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