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现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两委研究和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各社定期对辖区内道路进行养护、清扫,保障道路畅通、整洁,严禁在硬化路面和油路上打场、晒粮、晒草、石磙行走以及堆放杂物。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在耕地上放养牲畜。
10.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田间地头、耕地、荒坡私自投毒,违反规定的,报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农药瓶、袋使用后禁止乱扔乱放,应及时进行掩埋和焚烧。
二、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反对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彩礼不能超过5万,宴席桌数不能超过25桌,更不能在婚丧事宜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三、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四、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计划外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五、处理办法
1.对违反规定致使牲畜践踏他人作物的,大牲畜每次每只罚款100元,羊只每次每只罚款50元;造成农作物损毁的,根据损毁的农作物价值进行作价赔偿,耕地未封冻前严禁牲畜上地放牧;严禁私自屠杀牲畜。
2.对石磙上路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路面损毁的,根据路面造价进行赔偿。
3.对违反村规民约规定的,社里不允许评选优秀和低保,村上将不给予慰问和惠农政策的享受。
4.村民灌水严格执行《官沟村灌水管理制度》。
对违反上述村规民约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的,报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尚未触犯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