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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坝村村规民约

高台县新坝镇2023年01月24日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家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各类矛盾纠纷要在村内解决,信访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不煽动群众聚众闹事,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自觉抵制黄、赌、毒,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严禁居民生活区、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从事养殖业,对有污染的养殖业一律无条件关停,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鸡、猪、牛、羊。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6.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必须关心关爱,在外的务工父母和子女必须定期联系,时常关心。

7. 禁止党员群众等“关键少数”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等行为,更不能在婚丧事宜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