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新坝镇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新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新坝镇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服务全镇绿色发展、脱贫攻坚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政府镇长陈世彬任组长,副镇长孙兴鹏、武装部部长茹建勋、新坝派出所所长陈峰任副组长,镇政府干部许吉鹏、刘占东、郑建刚任小组成员。茹建勋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吉鹏、刘占东、郑建刚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牧区所有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草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点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0年9月25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部署发动、打击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5至10月15日,部署发动。摸排责任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情况,分析违法用火形势,确定打击整治重点,明确专项行动责任,动员部署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突出国庆长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
第二阶段:10月16日至11月20日,打击整治。开展防火宣传,开设控制点位,值守重要区域,管控重点人员,排查违法用火行为。各村、各单位要启动防火期日常检查巡查,镇上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第三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5日,总结提升。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矛盾困难,梳理工作成效,交流总结经验,工作制度再完善,工作措施再优化,推动建立科学完备的执法体系和标准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靠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健全人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推动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防范风险。各村、各单位要分析违法用火规律特点,制定有效措施,防范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控,又要密切关注森林草原违法用火新变化,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整治效率。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在高火险期和防火关键期,大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用火行为依法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对于引发火灾,影响恶劣的,要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落实好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依靠群众力量打击整治违法用火行为。
(四)强化纪律,值班值守。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配齐配强值班值守力量,保证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出现火情信息有人及时上报处置。要坚持“有火必报”和“报扑同步”的规定,严防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擅离岗位,以免贻误灭火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