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坝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高台县新坝镇2020年03月19日

各村村委会,镇属各机关单位:

现将《新坝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新坝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我镇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75号)、《甘肃省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123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掖市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6〕121号)、《张掖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做到六个坚持、突出六项重点、取得六个突破、推进六项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以保护草原生态、加强草原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加强基本草原管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监测为支撑,全面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保护生态,绿色发展。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既要保护好草原生态,又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全面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和草原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草原监理监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构建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稳步实施。坚持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村”,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政策要求,不得突破政策底线。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的责任,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分级落实,稳步推进补奖政策。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任务落实到位。

三、政策目标

通过实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全面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完善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草牧业发展步伐,用政策资金支持舍饲养殖小区、标准化规模养殖、人工种草及饲草加工转化项目,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和要求

1.核定禁牧区域和面积。按照国家“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中划定的核心区草原和退化、沙化、盐渍化严重的荒漠半荒漠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全镇基本草原面积为67.6万亩,其中划定禁牧面积为56.6万亩。以村为基本单元,各村要以核定的禁牧面积为基础,在与第一轮政策禁牧面积和范围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新一轮政策禁牧区域和面积,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户。每年要对分解到户的任务进行逐户逐地复审,确保农民的草原承包面积、禁牧面积与实际地界相一致。

2.兑付禁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的规定,对全镇56.6万亩的禁牧草原,利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禁牧补助资金对禁牧户给予补助。5年为一个禁牧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原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我镇属于西部荒漠区,禁牧补助标准为3.87元/亩。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村、农户,在监测达标、检查验收、核实造册、村级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禁牧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3.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对划定的禁牧草原要逐级填报禁牧草原登记汇总表。编绘《禁牧草原分布图》。对开展禁牧工作形成的图表、文字、数据等资料信息,建立数据库,由草原主管部门归档保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础工作。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涉及的禁牧草原,全部划定为基本草原,县政府将对划定的基本草原进行公告,明确面积和四至界限,设立保护标志,统一绘图建档。我镇各村要加强基本草原划定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对基本草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严守草原生态红线;继续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以全面承包到户或联户承包等方式,明确草原权属及用途;加强“两证一合同”(草原使用权证、

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签发管理,做到承包草原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加强技术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新旧两轮政策数据衔接,及时规范填报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基础数据,实现草原信息电子化管理。

(二)加强宣传动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QQ、微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媒介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宣传动员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落实补奖政策的良好环境。要注重听取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让他们了解政策的内容,领会政策的精神实质,明白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切实增强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保证政策平稳过渡和全面落实。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村要严格执行国家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奖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严格执行核实造册、村级公示、检查验收、兑现发放等程序,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形式,及时将年度补奖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确保补奖资金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零误差。镇纪委要加大对补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省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村级草管员工作报酬由县财政安排补助资金解决。

(四)加强草原监管。镇上要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将禁牧与治理、放牧与舍饲和资金兑付工作紧密结合,确保补奖资金发挥实际效益。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镇有分管领导、专兼职干部负责督促检查,村有干部负责、村级草管员日常管护草原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草管员的监督管理。要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管理,对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严防乱征滥占草原,切实维护农民承包经营草原的合法权益和草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