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各镇政府信息公开>>新坝镇>>主动公开文件

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坝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84/2021-00036
文号
政府发〔2021〕97号
关键词
   ;岗位;专业技术;业绩;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务;内部等级;任职资格;竞聘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新坝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新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6-28 18:30:00
是否有效

新坝镇镇属各单位:

现将《新坝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坝镇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为扎实做好全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坝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镇属事业单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二、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

我镇专业技术岗位共设农业、经济、林业、社会工作四个专业,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名称分别为:高级农艺师(农业经济师、工程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名称分别农艺师(农业经济师、工程师、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名称分别为助理农艺师(农业经济师、工程师、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技术员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三、基本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时,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进行。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任职年限达到两年及两年以上;

(三)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四、业绩条件

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五、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专业技术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

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以考代评等有关规定,取得层级岗位副高、中级、助理级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专业技术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二)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

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业绩1项。

(1)获市厅级及以上表彰1次;

(2)获县级表彰2次;

(3)任职以来,获乡镇科级表彰3次;

(4)在乡镇工作2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获1次优秀;

(5)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

(6)年度考核获得3次优秀等次,或在乡村工作获得2次优秀等次;

(7)在3个以上专业岗位熟练工作的“一专多能”型人才,且有1个岗位获得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标志性业绩;

(8)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

(9)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知识或技能竞赛一、二等奖的;

(10)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建言献策、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县、市相关部门以文件或公函的形式批示、采纳的;

(11)在县级及以上本专业骨干专题培训中,作专题讲座3次以上的(以相关文件为准);

(12)解决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本单位的生产技术难题,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业内2名及以上同行正高级专家实名推荐;

(13)获县级科级进步一等奖;

(14)主持完成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新农林机械及工具等的开发,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登记或第三方评价,取得显著的经济、生态及社会效益;

(15)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

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业绩1项。

(1)获县级表彰1次;

(2)任职以来,获乡镇科级表彰2次;

(3)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获1次优秀;

(4)在乡镇工作1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

(5)年度考核获得2次优秀等次,或在乡村工作获得1次优秀等次;

(6)在2个以上专业岗位熟练工作的“一专多能”型人才,且有1个岗位获得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标志性业绩;

(7)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作中,获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

(8)获得县级专业知识或技能竞赛一、二等奖的;

(9)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建言献策、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县、市相关部门以文件或公函的形式批示、采纳的;

(10)在县级及以上本专业骨干专题培训中,作专题讲座2次以上的(以相关文件为准);

(11)解决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本单位的生产技术难题,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业内2名及以上同行副高级专家实名推荐;

(12)获县级科级进步二等奖;

(13)主持完成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新农林机械及工具等的开发,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登记或第三方评价,取得显著的经济、生态及社会效益;

(14)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四)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其他业绩基本达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要求。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和说明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使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省、市州人事(职改)行政部门审定的有资格通知权的人事(职改)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所发的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原件为准。

2.未经各级人事(职改)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有效资格,不作为认定内部等级岗位的依据。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过或超过部分的业绩条件,不作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再次竞聘高一等级内部等级岗位的条件重复使用。

(二)现等级岗位计算

1.现等级岗位从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岗位等级后,按人事管理权限聘用、变更合同内容或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月起计算。

2.在首次岗位聘用时,本任职条件中的“现等级岗位”是指现任职务。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正式聘任的聘文时间为准计算。

(三)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计算

1.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取得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除注明不累加计算的业绩条件外,其他业绩条件计算够1项条件后,超过部分的业绩可累加计算。但竞聘取得高一等级岗位后,之前超过部分的业绩不再累加到下次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业绩中计算。

2.高等级岗位落聘到低等级岗位的人员,再次竞聘原高等级岗位时,其原竞聘高等级岗位使用过的业绩,可作为再次竞聘原高等级岗位的业绩条件使用。

3.专业技术人员在业绩条件要求不同(条件高低、数量多少等)的单位之间流动,其业绩条件要按新单位的要求重新计算。

(四)关于表彰奖励

本条件中的表彰奖励是指因工作成绩突出,在某一行政区域或行业系统授予的先进工作者称号;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五)关于论文

1.国内核心期刊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

2.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

3.论文中的其他要求及刊物级别的认定,按现行职称评审中对论文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本任职条件的使用

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认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要对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称职)以上;基本情况和业绩,要对照本任职条件规定,按《新坝镇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实行竞聘上岗,本任职条件作为竞聘上岗的条件之一使用。

七、本任职条件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