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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杨佩林同志岗位等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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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4/2023-00089
文号
政府发〔2023〕1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新坝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新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9-28 15:15:00
是否有效

新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坝镇镇属事业单位内部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政府发〔2021〕95号)、《关于印发<新坝镇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府发〔2021〕96号)、《关于印发<新坝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府发〔2021〕97号)文件精神和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农业系列(含农经,不含畜牧兽医)全省有效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张市农发〔2022〕102号)中第五项业绩条件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业绩条件规定要求,取得第一条业绩1项或第二条业绩2项(其中1-5项至少1项)标准,杨佩林同志符合该文件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条件第一条业绩中第3项业绩条件(完成前3名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农村改革类试点任务1项,通过结题验收或第三方评估),经审核同意认定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杨佩林同志农艺师二级岗位(九级)等级。

特此通知。


新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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