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新坝镇上坝村孙吉仁等十宗
占用农村土地的批复
各相关村:
你村报来《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上坝村孙吉仁占用集体土地(设施农用地)346㎡修建农机具停放棚及饲草棚,上坝村邢燕廷占用集体土地87㎡(设施农用地)修建农机具停放棚,曙光村杜发喜占用集体土地(农村宅基地)319.13㎡修建养殖饲草棚,元山子村张东占用集体土地(农村宅基地)84㎡修建农机停放棚,红沙河村陈伟占用集体土地(设施农用地)172㎡修建农机具停放棚,照中村周多岩占用集体土地(农用地)300㎡修建农机具停放棚及养殖饲草棚,西庄子村张永茂占用集体土地(其他草地)128㎡修建农机具停放棚,楼庄村赵文彦占用集体土地(设施农用地)366.45㎡修建农资及农机具停放棚,西大村赵东华占用集体土地(设施农用地)1035㎡修建养殖圈舍,西上村农民用水者协会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1017㎡塘坝看护房,具体用地范围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用途、范围使用土地,同时由新坝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局、新坝自然资源所实地放线后方可施工。
此复。
新坝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