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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司法局关于成立高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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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8/2020-00021
文号
高司发〔2016〕3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宣化镇
生成日期
2016-06-12 17:25:00
是否有效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局属各单位:

根据《高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建设“平安高台”、“法治高台”。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高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成人员

主任(首席代表):刘兴权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副主任:杨吉虎县公证处主任

侯学军甘肃誉西律师事务所主任

桑占荣甘肃鑫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成员:白金兰甘肃律正司法鉴定所主任

孙维林甘肃誉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裴希明甘肃鑫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杰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盛兴明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柴荣县公证处干部

张进明甘肃律正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

王纬县公证处工作人员

闫永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徐丰莲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赵国徽甘肃誉西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二、高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现场解答法律和相关业务咨询;

3.受理、办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

4.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5.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解答相关咨询,受理和分流办理相关法律服务;

6.组织法律服务需求调查,进行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法律服务产品;

7.受理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服务投诉;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台县司法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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