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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县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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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8/2023-0010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宣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10 10:00:00
是否有效

尊敬的农村自来水用水户:

根据《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城乡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高政发〔2023〕51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10月1日起,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现将调整价格公告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高台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60元/立方米调整为2.20元/立方米,按月上缴基础水费(2立方米等量水费),超过2立方米的按实际用水量计收。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

高台县城乡非居民用水价格由2.30元/立方米调整到3.50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高台县城乡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维持原价10元/立方米。

望广大农村自来水用水户周知,并相互转告。您对供水工作的关注,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


附件: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城乡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高台县农村人饮工程管站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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