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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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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78/2023-0003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3-07 14:37:34
是否有效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负责镇机关党的建设、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书档案、信息、会务、机关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基层党建指导检查工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工作。

3.负责制定实施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各类建设项目;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编制与实施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民族宗教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村级事务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政策,依法管理卫生健康工作。

4.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5.负责农技、农机、林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和农业灾害,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集镇建设、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

6.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负责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健康教育、老龄事业等指导服务工作。

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进驻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协调受理、办理和代理各类服务事项;开展医保、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协调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建设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维稳形势整体研判,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动态监测工作。

9.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林业和草原、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宣化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党政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派驻机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999.66万元,支出总计999.6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79.6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各类津补贴、奖金增加。支出增加179.6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各津补贴、奖金支出增加。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99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9.66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99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66万元,占90%;项目支出100万元,占10%。

2022年度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9.6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9.6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各类津补贴、奖金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6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9.66万元,增长21.9%。人员经费及各津补贴、奖金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91万元,占83.7%,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奖金增加,保险基数调整,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万元,占7.4%,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59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7.48万元,占3.7%,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51.67万元,占5.2%,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5.73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奖金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7.3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维修(护)费、手续费、取暖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预计接待0批次0人次,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不产生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0.5万元,上涨27.8%,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油费燃油费支出增加。

4.培训费2万元,预计培训5批次,200人次,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200%,主要原因是开展各类培训,场地租赁费、培训用品费、讲师费用增加。

5.会议费1.2万元,预计召开会议3批次180人次,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0.2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推动重点工作,外出观摩学习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费78.79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1.2万元、福利费10.59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2万元、电费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6万元、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办公设置购置费3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63.9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48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价值67.61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1万元,复印机1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2.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10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3个,分别是新城家园公租房主体工程项目、宣化村公租房主体工程项目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宣化镇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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