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村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各镇党委:
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待遇保障,充分落实党内激励关怀政策措施,综合考虑各镇征求意见的基础上(6个镇所有村干部同意办理、3个镇绝大多数村干部同意办理),县委组织部计划协调人寿保险高台县支公司为村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次办理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坚持个人自愿、应保尽保的原则,对有意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村干部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对有意愿参保的村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等其他人员也可一并纳入办理。请各镇认真核实,并填写《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村干部花名册》,于7月8日前将花名册电子版发县委组织部邮箱(gtdjxx@163.com)。县委组织部将及时协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镇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核实参保人数与投保金额。待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