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各镇政府信息公开>>宣化镇>>社会保险

张掖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小共济”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78/2023-0004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宣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3-21 16:25:49
是否有效

张掖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小共济”

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参保职工门诊发生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实现全体参保职工之间的“大共济”。2月20日起,实现了职工个人账户“小共济”,个人账户家庭成员之间可共济使用。

参保职工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甘肃医保APP“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移动端,实名、实人认证后,点击服务→个人医保服务→点击家庭共济,即可使用绑定、解绑、划拨等家庭共济功能。

此次改革将职工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拓展到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同时,允许支付父母、配偶和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并不是“共用医保卡”或是“共用门诊额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须使用本人医保支付凭证(社保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避免盗用、冒用,构成欺诈骗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