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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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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8/2020-00009
文号
宣政发〔2020〕12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09-17 12:00:00
是否有效

各村村委会:

为强化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农村干部的自律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村级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村社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社资产清理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农村各种矛盾的焦点问题,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开展村社资产清理有利于规范村社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构建农村和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村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村社资产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人员,保障工作时间,切实抓好村社资产清理整顿工作。

二、村社资产清理的思路、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

(一)工作思路

资产清理要紧紧围绕“清理村社资产、明确村干部经济责任、整顿治理资产管理不规范行为、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思路,结合村级换届,全面开展村社资产清理和重点村财务审计。

(二)清理范围

全镇村社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2016年6月30日-2020年8月31日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三)清理内容

1.清理资源性资产。完善使用2018年清产核资建立的资源性资产管理台账。重点对已开发的荒地、荒滩、荒坡、村办林场、牧场、果园、鱼塘、场地等是否按规范程序进行发包,是否签订合同,是否备案登记,是否按合同期限履约兑现,是否按制度严格管理,是否存在集体资源被个别人长期无偿占用等情况。

2.清理经营性资产。按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通知》的要求,准确清理村社经营性资产。重点对经营性固定资产清理要做到账实核对,新建和新购的经营性固定资产及时纳账,处置报废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外借固定资产全部收回,做到账实相符;对经营性在建工程、长、短期投资、其它经营性资产进行清理;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与债权债务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确认后公布;对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挪用、借欠、白条垫付等问题,遗留问题彻底处理。

3.清理非经营性资产。对非经营性资产要按资产类别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做到账实核对,新建和新购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及时纳账,处置报废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外借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全部收回,做到账实相符。

4.清理2016年6月至2020年8月的各项收支。重点清理收入是否入账,支出是否真实符合规定,支出票据是否规范合法。

5.清理票据。对村社领用的收付款票据进行清理核实核销,相关资金要及时结算入账,清理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票据的现象,要做到票据的规范管理使用。

(四)清理方法

以村为单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个结合”。即资产清理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资产清理与帐内、帐外相结合;资产清理与解决问题相结合;资产清理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资产清理与完善落实制度相结合。具体工作方法是:进村时开好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群众代表、社议事小组成员等参加的意见征求会议;清理小组根据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要求,制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开展清理工作;根据清理情况撰写清理报告,客观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明确村干部经济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清理审结后,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通报清理结果,并对清理的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系统的公开,对清理出的问题下发处理决定,跟踪处理落实存在的问题;对负有经济责任的村干部,要与报酬挂钩加以落实;针对清理出的问题整章建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五)清理步骤

村社资产清理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从9月中旬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2020年9月1日至9月11日)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拟订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安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0年9月12日至11月10日)主要任务是:按照村社资产清理的工作思路、清理范围、重点内容和清理方法,扎扎实实的做好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落实。认真做好资产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处理规范相关账目,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着力解决好村社历年遗留的经济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达到群众满意。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对资产清理工作进行自查验收,收集归档清理资料,查出的问题得到处理落实,汇总统计清理情况,撰写清理工作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镇农经站。修订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好迎接县上相关部门对资产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开展村社资产清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抓好督促落实及检查督导工作。村委会主任、文书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具体负责抓好本村社资产清理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规范清理程序。各村要按照《意见》要求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清理内容、方法及要求开展资产清理工作。

3.注重工作实效。镇村社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责任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检查督促,分阶段对各村资产清理、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帮助解决农村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逐一解决。

4.强化责任追究。镇村社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阶段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村,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敷衍了事、清理不深入、处理问题不彻底,在村级换届中发生群众上访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该退赔的退赔,该处罚的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社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委、监委处理,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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