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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化镇委员会 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高台县创建全省民族 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台县宣化镇2021年03月05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机关单位:

现将《宣化镇贯彻落实高台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宣化镇委员会    宣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宣化镇贯彻落实高台县创建全省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好高台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相关工作任务,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不断巩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根据《高台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通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确保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水平明显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影响力不断扩大,逐步形成全社会各族干部群众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推动实现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干部群众“四个自信”“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成立创建机构。成立宣化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工作力量,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2.筑牢核心意识。要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目标和战略任务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党对民族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2次民族理论政策专题学习,在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时要经常性的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教育培训,加大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的普及力度,着力提高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村要召开村“两委”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实施方案内容,明确创建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同时利用农村党员“固定活动日”、群众代表大会组织党员群众定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内容,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

3.丰富宣传载体。充分运用镇微信公众号和各村、社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方式,定期推送民族工作、民族文化、民族历史、民族人物等为主题的典型节目,在各村电子显示屏定期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建设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绘画及优秀传统文化故事的文化墙绘,营造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4.注重典型引领。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开展评选命名活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把创建活动模范个人、示范单位的命名表彰和先进事迹宣传报道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引领作用,真正达到以点带面效果,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热情。

(二)讲好“六个”故事

5.“创建+生态守护”故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巩固全域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助力祁连山生态保护与黑河湿地综合治理,大力宣传和对接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守护生态安全屏障的动人事迹,讲好生态文明家乡故事。

6.“创建+红色文化”故事。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观红西路军纪念馆、红色记忆博物馆、血战高台场景复原地,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活动,将红色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结合,讲好党的故事、红军的故事和西路军的故事。

7.“创建+历史佳话”故事。邀请县委党校、县博物馆、中医馆等讲师,开展历史文化专题讲座,用好学好历史典故,不断创新交融,持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8.“创建+时代风采”故事。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认真提炼总结先进典型,为全县编撰“1+N”创建工作优秀案例选编提供优秀素材,以点带面、多点突破、纵深拓展,不断激活先进典型培育的源头活水。

9.“创建+文化繁荣”故事。常态化开展各项活动,形成民族团结与文化艺术融合的创新作品,通过“互联网+”,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助推各族群众巧手致富。积极开展文艺汇演、走访慰问演出、民族团结书画摄影展、民族文化发展成就展等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10.“创建+家国情怀”故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各地培养和输送更多政治可靠、学习扎实、工作踏实的人才提供智力支撑。同时积极融入“一廊一区一带”建设行动,开展“睦邻友好走访联谊”活动。

(三)深化“十进”活动

11.进机关。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列入镇机关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计划,常态化的进行学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对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工作实践,制定政策和开展相关工作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性和差异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12.进企业。加强全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把企业发展与解决各族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与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习惯,及时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员工利益问题,对困难少数民族员工开展结对帮扶和送温暖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

13.进镇村。各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培训,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和各类会议,加强村社干部及党员群众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发挥民族宗教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到户发放民族团结宣传彩页,详细宣传民族团结常识。村社干部要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益诉求,动员群众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积极发挥团委、妇联志愿服务作用,进村入户宣传务工信息、慰藉孤寡老人、激励贫困群众。深入排查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14.进校园。在镇中心小学开展“立德育苗”教育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内容融入到教学计划。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在醒目位置制作民族团结宣传版面,切实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意识深入人心。在“六一”儿童节,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唱民族歌、跳民。

15.进“两新”组织。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统一多民族国情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结合基层党建开展互动性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教育引导职工队伍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6.进家庭。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将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基本常识等贯穿于家庭生活、家庭教育、家庭建设,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村社组织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五星文明户”“道德模范”评选、“最美家庭”寻找,切实让每个家庭做到互融互促,形成各族群众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享共建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已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要带头促进民族团结,带头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

17.进宗教场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五个认同”的自觉性。端正教风,规范寺庙日常管理,促进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置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决防止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鼓励宗教界挖掘宗教教义中积极健康的内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重要善行融入讲经布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促进民族团结作贡献。

18.进融媒体。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通过镇微信公众号、各村社微信群和QQ群定期推送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基本常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注“甘肃统战”“张掖民族宗教”等微信公众号。

(四)保障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

19.推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坚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创建工作有机衔接,以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为抓手,支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生产、民族医药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民族团结、邻里和睦、诚信重礼、良好家风、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特色优势产业、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20.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实事。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加镇上组织的劳动力技能培训及农艺工技能培训班,提升增收致富本领、拓宽增收致富渠道。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全方位的宣传务工信息,提供就业岗位、落实政策帮扶。镇妇联要细化工作措施,督促跟进农村适龄妇女积极参加妇女“两癌”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意识;同时对全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详细摸排,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帮扶和救助。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落实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将政策逐条逐项的向群众讲解,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21.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宣传近代以来中国各民族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共同牺牲、共同奋斗的光辉历史;大力宣传实现中国梦就是实现各民族团结奋斗梦、繁荣发展梦,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22.提高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积极发挥镇统战(民族宗教)信息管理员作用,开展舆情监测分析,对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舆情要及时向镇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汇报,领导小组要及时分析研判,主动发声,切实让各族群众辨别真伪。同时加强对宗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每月发放“三学一做”学习内容。各村加强民族宗教出版物的排查,对发现的各类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非法出版物和有害出版物及时上报,并联合镇派出所进行依法打击。

(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3.加强各族群众文化交流。充分利用各类活动的开展,加强汉族群众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沟通交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与周围邻居的和睦相处,尊重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同时各村将民族团结纳入村规明约,营造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24.做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加强与各村沟通衔接做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服务管理,各村支部书记要与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联谊和互帮互助活动,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法律援助、子女入园上学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定期走访了解掌握他们在生产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

(七)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

25.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各村要加大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各村要对辖区内经营主体进行动态监管,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巩固“清真”概念泛化治理成效。

26.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节庆、婚嫁、丧葬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防止民族歧视或变相歧视。发挥村级民族宗教网格信息员的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

27.稳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各村要完善落实涉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管控引导办法,深入摸排涉宗教因素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明确民族宗教网格管理员职责,发现涉及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要及时上报,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宣传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

制定下发《宣化镇贯彻落实高台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农村党员冬训,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县发实施方案,并且通过悬挂横幅、出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适时召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推进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

各村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主动认领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强化责任落实,有序有效推进,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三)督查推进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

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自查自评,以此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改进不足,总结经验,确保创建工作富有成效,提高创建质量,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四)申报验收阶段(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

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测评指标和评分办法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整理工作,及时完成评估考核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和省上考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坚持把中央、省、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的宣传教育作为重点,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动员引导各界人士为统战工作建言献策。各村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抓好学校教育,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素质,注重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各村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展示创建成果,宣传先进人物,上报典型事迹,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发展信心,形成各民族间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并通过科技文化知识培训,让少数民族群众掌握实用技术和致富本领,提高适应社会发展和增收致富的能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推进常态指导检查。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密切关注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将通报批评;各村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沟通衔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动员全镇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幸福美丽宣化建设,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力度,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积极探索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思路、新措施,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宣化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宣化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振宙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樊明凯   镇政府镇长

郑海明   镇人大主席

许永涛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赵顺坤   镇纪委书记

         孙敬年   镇政府副镇长

王雪莹   镇政府副镇长

李玉昌   镇政府副镇长

徐  鹏   镇武装部部长

          樊  宇   镇党建办主任 

王高卿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武小云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寇继锋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玉锋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永红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邓延潇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赵吉斌   宣化司法所副所长

胡其龙   宣化派出所所长

方娅楠   镇妇联兼职副主席、镇统战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