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2021年省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残联: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有效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培育一批残疾人种养加能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创业发展、增收致富。市残联决定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7日,举办2021年省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共三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持有三代残疾人证、残疾程度轻、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法定就业年龄(16岁至55岁),具备劳动和接受能力,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从事林果栽培、畜牧养殖、蔬菜种植行业,且有培训愿望的农村残疾人。
二、培训名额分配
第一期:本期培训共计45人,其中新坝镇7人(2名残疾人亲属)、骆驼城镇4人(1名残疾人亲属)、南华镇7人(2名残疾人亲属)、巷道镇9人(3名残疾人亲属)、合黎镇3人(1名残疾人亲属)、宣化镇6人(2名残疾人亲属)、黑泉镇5人(1名残疾人亲属)、罗城镇4人(1名残疾人亲属)。
第三期:本期培训共计40人,其中新坝镇7人(2名残疾人亲属)、骆驼城镇3人(1名残疾人亲属)、南华镇6人(2名残疾人亲属)、巷道镇7人(2名残疾人亲属)、合黎镇3人、宣化镇5人(1名残疾人亲属)、黑泉镇5人(1名残疾人亲属)、罗城镇4人(1名残疾人亲属)。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计划培训7天。12月15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计划培训7天。12月21日下午报到。
培训食宿地点:中祁国际酒店(张火公路平安驾校对面)
四、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理论授课和现场实践教学方式,培训主要讲解林果栽培、畜牧养殖、蔬菜种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五、培训费用及结业待遇
1.参训学员的培训费、实习费、教材费、食宿费等费用由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高台县金喜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凭有效票据报销。
2.培训结束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台县金喜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颁发结业证书。
六、具体要求
1.各镇残联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并于12月10日前将《2021年省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报送县残联办公室。两期培训人员不得重复。
2.县残联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领队,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疫情防控的要求,杜绝来自接触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人员参训,并且已经接种新冠疫苗,请参训人员自备口罩,携带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培训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车丽莉 联系电话:15393627909
附件:2021年省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报名表
高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