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各镇政府信息公开>>宣化镇>>主动公开文件

中共高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实上报2023年春小麦播种面积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2023-0000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宣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07 10:40:00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粮食安全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23年春小麦种植任务落实落地落细,确保全县粮食实现稳产保供,现将核实上报2023年春小麦播种面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2023年在自有承包地或农林场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户、农林场主、企业,以及流转土地实际种植小麦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地域范围。坚持属地原则,在高台县域内,各镇以镇域为界核实上报。

(三)上报要求。各镇村、农林场、农业企业等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据实上报春小麦种植面积和位置坐标情况。

1.各镇地域内的村社、农林场、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由属地镇核实后集中统一上报。零星种植面积填报附件3,连片种植面积100亩及以上填报附件4(注:为避免出现多头重复上报,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种植小麦面积由土地所属镇落实上报,经营主体户籍镇不得填报;农林场按属地进行填报,严禁跨镇域多方重报),确因镇域地界不清存在交叉重复的填报附件5,请各镇于3月30日前填报附件6。

2.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春小麦播种面积实行带任务带位置台账上报,小麦种植面积精确到亩、位置精确到经纬度小数点后6位。请各镇尽快安排相关人员熟悉“工程相机”、“测亩易”、GPS等手机软件和面积定位核实工具,全面做好精准核实上报工作。

3.核实上报面积作为2023年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和县委一号文件春小麦种植补贴发放依据,并作为年度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

4.零星分散种植农户每一块地采集一个坐标信息(取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连片种植100亩及以上地块采集中心位置坐标即可。其中小麦套种玉米或其他农作物的按照1亩地折算0.5亩核实填报。

5.享受政策补助的春小麦必须有面积、有产量。因耕地地力条件或管理不善造成小麦产量达不到标准产量的地块,核实面积根据实际产量和标准产量进行折算。

(四)时限要求。各镇春小麦核实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207室),同时上报电子版。逾期不报或面积不实、位置不准,虚报谎报的不予发放补助。

(五)核实核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自4月下旬起,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的方式,分组对各镇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核查。

(六)工作要求。各镇及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据实核查上报春小麦面积。做到公示公开,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面积上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种粮补贴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公晓佳 15294016681

附件:1.高台县2023年春小麦种植面积核实汇总表

      2.____镇2023年春小麦种植面积核实汇总表

       3.____村2023年春小麦种植面积核实汇总表(零星种植)

       4.____村2023年春小麦种植面积核实汇总表(连片种植)

        5.____镇2023年春小麦镇域交叉面积核实统计表

      6.高台县2023年春小麦种植面积核实联系人汇总表

中共高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附件:高农领办发〔2023〕号附件1-6:2023年春小麦播种面积核实汇总表(高台县).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