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王方明家庭消除风险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59号)和《中共高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高农领办发〔2024〕19号)相关工作要求,我镇严格按照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通过入户核查、村级评议,镇级初审等程序,拟申请对王方明家庭消除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台子寺村六社王方明,现年60岁,家庭人口5人,耕地面积5.08亩,全部流转,流转费3454.4元。本人于2024年8月因患有心脏病治疗花费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被识别纳入监测范围。一年来,镇村两级持续跟进王方明家庭生活状况及收支情况,落实二类低保4人每月1768元,临时救助25000元,小额贴息贷款5万元,折股量化分红600元,儿子王志军、儿媳闫克霞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每人210元,孙女王梦溪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每月1400元,2025年6月王方明在酒泉市瓜州县建筑队务工,工资每月2400元,2025年家庭总收入59110.4元(工资性收入12000元,政策性收入43656元,流转费3454.4元),人均纯收入11822.08元。王方明家庭“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家庭收入稳定,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1822.08元,稳定超过张掖市监测范围收入8400元监测标准,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家庭生活条件明显好转。
附件:宣化镇2025年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花名册
宣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