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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高台县2020年退化耕地治理及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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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20-00107
文号
高农发〔2020〕1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12-08 16:38:18
是否有效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高台县2020年退化耕地治理实施方案》、《高台县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随文上报,请审阅。


附件:1.高台县2020年退化耕地治理实施方案

      2.高台县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

高台县2020年退化耕地治理实施方案


开展退化耕地治理、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守牢耕地质量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退化耕地治理实施方案》甘农财发(2020)2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成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以新建高标准农田和盐碱地为重点,推进盐碱耕地治理,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及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遏制耕地退化,提升耕地质量,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粮食高产稳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探索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综合技术模式提升耕地质量。重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区、耕地占补平衡区、耕地损毁复垦区统筹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摸清不同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现状;同时,结合相关基础工作,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区域的年度变更评价与数据库更新工作和上图工作。

三、重点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对耕地质量有明显变化的片区要统筹开展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等基础性工作,重点在2019—2020年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占补平衡区、耕地损毁复垦区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与数据库更新,并将最新评价结果标注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图上。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立1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做好建点初期基础设施建设、监测点标识牌及小区设置、隔挡板隔离(水浇地)、监测前土样采集和化验等工作。同时,在高标准农田(或耕地占补平衡区、耕地损毁复垦区)耕地质量监测点范围内,按照每1万亩再采集1个一般调查土样(与测土配方施肥调查采样点不重叠)的原则,根据我县2019年-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采集一般调查土样13个,进行检测分析,用于开展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同时对2018年已建成的1个盐碱耕地长期定位监测点做好维护管理,继续开展田间调查、取土化验、试验布置等工作。

四、资金使用及补助标准

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万元,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如下:

监测评价资金共7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长期定位监测点3万元,主要用于初期监测点建设和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年度变更评价3万元,主要用于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与数据库更新和结果上图工作;盐碱耕地上已建成的长期定位监测点1万元,用于做好维护管理,继续开展田间调查、取土化验、试验布设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县域实际,局分管领导负责方案审定、组织协调,县农技中心具体负责实施,明确责任人员,有力有序推进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确定监测点建设地点,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退化耕地治理工作宣传,扩大工作影响。要及时挖掘典型经验、总结好的模式,积极向相关融媒体推送,展示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


高台县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财发〔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和产业扶贫、循环农业、戈壁农业等重点工作,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绿色引领,主攻质量效益,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为保障粮食安全及其他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保护农业生态循环做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坚持种地与养地有机结合、减少化肥用量,突出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45万亩,配方肥使用面积13万亩,开展取土化验59个,田间试验5个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耕地质量得到提升,力争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三个促进”:

(一)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带动全县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促进耕地质量提升。集成一批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技术模式,稳定提升耕地质量。示范区耕地质量持续提升,土壤盐碱地盐分含量得到有效缓解。

(三)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肥料使用调查制度,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化肥减量增效的组织方式,服务机制,推动常态化实施。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调查采样化验。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有关技术要求,在去年取土化验工作的基础上,在统筹考虑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兼顾粮食作物的同时,突出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规范采集化验土壤样品,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2020年,完成59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取土化验,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化验室开展化验工作。

(二)统筹实施田间试验。按照“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试验”的要求,组织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田间肥效、肥效校正、蔬菜“2+X”、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等5个试验。严格方案制定、试验布设、田间调查、样品采集、数据分析、报告编写等工作,切实提高试验质量,确保各项试验规范有序开展。

(三)强化数据开发利用。汇总整理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监测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数据,优化施肥配方,完善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和移动终端、智能化配肥设备,将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成果转化为相应的产品,开展科学施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模式探索。继续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45万亩以上,配方肥使用面积13万亩以上。

(四)统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点位已有信息的完整性等因素,科学布设耕地质量调查点位。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基本固定,每1万亩耕地至少要有1个调查点,并与省级耕地质量汇总评价样点、测土配方施肥取土样点、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相衔接,确保点位代表性与延续性。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加快汇总整理各类耕地质量数据资料,完善更新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四、补贴标准与资金使用

2020年省级下达我县补贴资金11万元,主要用于测土配方施肥及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采样化验、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工作。补贴标准及资金使用如下:

(一)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点采样化验40000元。主要用于59个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点土样采集费用(燃油费、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人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

(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点建设6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建设示范点所需的肥料、材料、标识牌、人工、田间试验补助及其他费用。

(三)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1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彩页、测土配方施肥卡及培训人员交通补助。

(四)其他。所有结余资金,用于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力有序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成立高台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试验示范、措施落实、宣传引导等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科学使用补助资金,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效果评价,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等各项工作。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0〕42号)规定使用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挤占和挪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指导服务。切实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提升检测化验能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切实做好示范区建设,树立示范区标牌,集中展示技术成效。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形式,指导农民落实好各项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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