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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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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0/2020-00032
文号
高医保发〔2020〕60号
关键词
参保;贫困人口;脱贫;医疗救助;医保;成果;卫生室;大病;资助;工作
发布机构
高台县医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0-12-08 17:30:01
是否有效

各镇,县医保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扎实做好医保扶贫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根据《高台县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方案》(高脱贫领发〔2020〕28号),对标医保扶贫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医保扶贫标准,按照县上统一安排,对医保扶贫工作全面检视,查缺补漏、固强补弱,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全覆盖、参保资助全落实、医保待遇全享受,“一站式”结算和村卫生室即时结报持续巩固,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二、重点工作

(一)参保全覆盖,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以扶贫部门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依据,摸清参保状态,实时将自然增加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着力巩固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成果。对“边缘户”参保情况进行重点监测,确保100%参保;对外出务工、婚迁、服刑、死亡、就学、失联等异地参保和无法参保人员建立专门台账,完善相应佐证材料。

(二)资助全落实,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给予资助。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数据,比对核实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明细,完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台账,确保参保资助到位。对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经办理参保缴费的,同步按规定落实参保资助政策。

(三)待遇全享受,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严格落实省、市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检视,确保待遇全享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85%。对各镇入户走访发现上报的医疗费用未及时报销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对符合政策的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对不符合政策的,逐一列明原因,做好书面情况说明。

(四)巩固提升村卫生室即时结报成果。对村卫生室即时结算工作再次进行排查,保证116个村卫生室门诊费用即时结算长期稳定。

三、时间安排

请各镇于10月10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和检视培训工作,10月12日前,完成医保脱贫指标检视,并将检视报告报县医保局办公室。县医保局汇总全县情况后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县级抽检。10月20日前,完成全县医保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发现问题整改和总结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充分认识开展脱贫成果全面检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脱贫成果检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机关各股室按包镇分组和股室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各镇扎实完成医保扶贫指标检视,持续巩固医保扶贫成果。

(二)坚持检视标准。要对标医保脱贫指标,实事求是逐项开展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对检视出的问题,紧紧扭住最关键的症结,定点清除,精准拆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持续跟踪落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沟通联系。局机关各股室要持续加强与各镇和县扶贫办的沟通衔接,做好人员信息比对核实等基础工作。做好各镇工作指导和实地核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检视清零行动高质量完成。

(四)确保工作质量。各镇、局机关各股室要为检视工作的质量负责,及时梳理汇总脱贫成果全面检视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认真反思,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整改,确保行动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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