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高台县卫生健康系统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19/2020-00127
文号
高卫函发〔2020〕29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0-12-17 15:55:41
是否有效

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力促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和《高台县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高台县卫生健康系统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高台县卫生健康系统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高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4日


高台县卫生健康系统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县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高台县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医院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关键环节部位,深入开展“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打非治违,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张掖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源头治理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二)重点领域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工作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未建立自查自纠机制,防止危化品被盗抢、丢失和泄露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未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未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以及接收使用、保藏、销毁等全链条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危化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不健全问题,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问题。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单位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四是安全教育培训缺失的问题。单位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在岗员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达标、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无证上岗等问题。

2.消防:一是消防责任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未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科室;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未按要求研究和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问题。二是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欠实效,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不规范、不细化。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问题。三是日常巡查整改不严格、不彻底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检查不严格,巡查人员、职责和重点巡查部位不明确。四是培训演练不及时、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按规定每年组织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工作人员、安全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预案缺少针对性、实效性,未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职责,火灾事故应急演练不及时、不达标问题。五是“六个严禁”执行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严禁使用未经消防备案许可的建筑物或搭建临时建筑;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或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占用消防通道;严禁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等执行不到位问题。

3.交通运输:对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用车领导审核签批制度落实情况、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查处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或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便道超行、乱停乱靠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类车辆的安全规范运行。

4.建筑施工:重点对各单位在建工程的安全措施落实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施工建设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和集中整治脚手架、“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高边坡等重要部位安全防护与管理标准规范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及安装、拆除方案制定情况,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5.特种设备:全面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危险化学品容器等重点设备设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重点整治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等方面问题隐患。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违章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6日—11月20日):要迅速召开会议,扎实安排好集中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业规程和管理规范,对各个环节、技术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作业场所的生产条件进行认真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认真梳理,切实抓好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专人严格进行监控,限期进行整改。对危及人身安全、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坚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梳理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的具体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要把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当作重中之重,围绕重点整治任务,认真抓好整改,着力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县卫生健康局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抽调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对照安全生产规范标准逐一进行集中督查整治。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现场交办、督促按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无视安全生产监管指令的,要从重予以处理。

(三)整章建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对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建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要尽快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 “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特别要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手段,落实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靠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上来,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细化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检查,推动集中整治行动见行见效。

(二) 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多层级、专业化检查整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及时跟踪落实,确保整治到位。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罢手、隐患不整改不回头。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始终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动员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关注、参与和推进集中整治行动,营造全员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群防群治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 统筹推进,从严督查。要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县卫生健康局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巡查检查。对整治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于12月22日前将开展查隐患防风险促提升保稳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整治台账报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